[文/观察者网专栏作家杨三一]
最近登轮逃税受到处罚,追缴亿元人民币的新闻再次登上热搜。近年来,明星逃税事件始于2018年范冰冰事件(关于核定征收和税池,请参阅《我帮国家和“范冰冰们”算了笔账》),此后明星保税传闻不断,但直到郑双冰事件(请参阅《郑爽的逃税操作,让我这个业内人士“叹为观止”》),税务机关对明星不再主动。
郑双流事件后,全国多个省份开始要求必须先清算个人股权转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1号公告《关于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没有明确允许征收股权投资批准,堵塞了部分漏洞。
但是,随后又集中发生了魏亚追征和处罚13.41亿韩元、雪莉6555.31万韩元、驴儿媳6200万韩元、到今天为止邓伦1.06亿韩元等重大事件。
3月15日,邓伦事件曝光的当天,一个品牌刚刚发布了邓伦广告广告,随后迅速解约。
这种情况的避税手法都是常见的,审查避税,以前没怎么用过。我想探讨的是另一方面的问题。
这些人在这么多钱税务局之前为什么没有发现?这样逃避税金的富人多长时间没有被发现?
当然,我不是为这些受惩罚的人喊冤。作为社会契约论的支持者,富人可能觉得有义务多缴税。但是,作为税务员,我认为税收处罚应该是有系统、有规律的制度性工作,而不是砖式突击法的执行。
我国税收征收体系的核心是表控税,是以增值税为主要税种时的征收方式,核心逻辑是增值税链条扣除,这相当于20世纪90年代的征收水平和信息收集能力。
但是,在这个系统中,企业所得税只要有票就可以消费费用,所以各种买卖发票、个人开通、工资变化为支付额、劳务派遣发票等方法的出现,核心是获得发票帐户。
此外,我国企业所得税对个人消费的扣除规定非常宽松,所以传统制造业的企业主几乎所有支出都可以用票扣除,1元工资等情况屡见不鲜。其下的高级打工者的主要收入也可能是退税额。每年能报告多少票比工资更重要,他们不在乎避税。
但是电影业界和网络广播对这些文化产业的头部聚集效果太强,是典型的胜者通吃。业界绝大多数收入聚集在极少数头部从业者身上,其收入完全不能被日常经费发票覆盖,只能以批准征收的个人独资企业这种低收入税负的形式开具足够的发票。(威廉莎士比亚,温斯顿,工作) (工作)最终,税务机关在否定个人所有企业的生产、经营收入时,将这一收入转化为工资、劳务补偿等税收综合收入时,产生了大量税收。
所有这一切都是以增值税为主体税逻辑的征收方式,这种标题税的征收方式本质上不能解决三个问题。
第一,只重视增值税链的合法性,通过各种所得税避税形式、甚至其他非法手段获得的普通发票(如通过各种小广告购票)不能从所得税扣除中去除。
第二,对于不开票的经营行为无能为力。特别是面向最终消费者,整个链条不开票的简单加工产品(如食品、服装等行业)容易失去监管。
第三,增值税这种间接税制本身的税负是累积的。
假设增值税率为13%,所有消费都要缴纳增值税。
如果一个人每月收入一千元的全部收入都在购买生活必需品上没有积蓄,他承担的增值税占收入比例的13%。一个人的月收入一万韩元的月消费五千储蓄投资五千,他承担的增值税收入比例为6.5%。一个人月收入为10万的一个月消费2万韩元,储蓄投资为8万韩元,他负担的增值税收入比例为2.6%。
从上面的说明可以看出,增值税与所有人的绝对税率一致,但增值税是根据消费金额而不是收入金额缴纳税金的,所以固定税率导致收入越低,消费占收入比例的话,负担的增值税就越高。
增值税(VAT)是绝对比率公平、相对比率累积的特性,发明它的法国没有选择这种税制,我国以VAT为第一大税种的情况下,低收入者的实际税负远高于高收入者,严重违反了税收的第二次调整功能。
我国政府也在采取措施解决这个问题。财政部部长助理欧文汉在2021年4月7日的发布会上说:“在税制结构上要继续优化。”在保持现阶段税制基本稳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利于优质发展、社会公平、市长/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健全地方税、直接税体系,适当提高直接税比重。积极推进落后消费税征收过程改革,进一步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等。全面完成税收立法任务,以法律形式巩固税制改革成果。" "
特别是这30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日新月异,现金交易微乎其微,整个外部交易环境已经不是一个需要依赖发票才能监控交易的时代了。与此同时,目前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的税收体系基本上以所得税为主要收入来源。
以所得税为主的优点比以增值税为主要税收收入来源大两个。
一方面杜绝了各种大规模逃税的发生。
由于全面的金融信息监控和当前的无现金社会,一个人的收入支出都可以通过金融信息留下痕迹,由税务机关掌握,因此可以计算个人的年度应纳税收入额,避免通过。
各种方式开具发票来掩盖真实收入导致的逃避税。可见,这些信息可以替代发票作为凭证的作用。另一方面使税收负担率更为公平。
由于个税超额累进税率的存在,税收会直接随着收入的增加而大幅上升,而不是像增值税一样按照消费金额来间接纳税,所以不同收入阶层的人实际税收负担率会趋于一致。同时有由于不会消费越多纳税越多,也有助于促进居民消费。
但是所得税制也有缺点,那就是需要较高的信息收集利用水平,具体来说需要全面金融信息监控、税务局的“公定力”和“吹哨人”制度这三个基石。
首先是全面金融信息监控,也就是对所有企业和个人的金融信息与其对税务局申报的信息进行比对,如有不符,税务局就可以对该信息进行调查甚至可以直接根据金融信息核定追征纳税人税款。
这也是国外并不使用发票的原因,有全部的现金流信息根本不需要发票作为报销凭证,自己打印一个收款单(invoice)入账就行了。
同时由于现金使用率低及有相关监管限制,个人支出也必须在收入和贷款合计的范围内,否则同样会被信息监控发现。这也就是《绝命毒师》里的老白放一车库现金不敢使用,非要开一个可以收取小额现金的洗车房才能洗白资金的法律背景。
《绝命毒师》截图
而我国存在无现金社会的支付环境,可能即使这种通过洗车房、食杂店、洗衣房等传统洗钱方法收取大量现金也是会被怀疑的。
目前全球推行的CRS就是这种全面金融信息监控的全球版,其对存款、股票账户、分红型保险、信托、个人投资等各个方面的金融信息都要求金融机构收集,然后向该账户持有人的居民国进行数据交互,以达到在全球对金融账户设施监控的目的。
然而我国税法对税务机关获取金融信息是这样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税务机关有权进行下列税务检查:
(六)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税务机关在调查税收违法案件时,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税务机关查询所获得的资料,不得用于税收以外的用途。”
也就是,对企业要县区局局长批准,对个人要市局局长批准,且必须有相应违法案件的情况下才能调取金融信息,从根子上断绝了税务局从银行获取批量金融信息与申报进行比对的可能性。
例如,如果没有人举报或者已经明确涉及逃税,税务局根本没有权限去查询他人的个人银行账户,这样即使有人通过阴阳合同或者无票交易获得了成麻袋的现金又存入银行进行各种消费,税务局也无法获悉。
其次,税务局的“公定力”是指税务局可以根据金融信息监控获得的纳税人收入信息来认定核定纳税人的应纳税额,税收核定或欠税认定通知依法送达给纳税人后,原则上即被推定为正确,形成表面证据。
如果纳税人对其应纳税额的核定或认定不服而提起诉讼,根据谁起诉谁举证的原则,一般由纳税人承担证明责任。这种做法有些类似我国在刑法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中使用的举证责任倒置的变种。
在税务民事诉讼中,基于“公定力说”推定欠税通知正确,由纳税人承担推翻正确性推定的证明责任,取代税务机关对欠税通知的正确性举证,能够有效遏制纳税人滥诉,避免税务机关花费大量行政资源从事举证活动引发的低效率等负面效应。
很明显,税务案件的课税证据资料大多由纳税人管理,纳税人与证据的距离更近。这种结合证据距离和征纳双方的举证能力强弱分配证明责任的做法,有利于贯彻平等原则,提高举证的实效。
这也是为什么美国国家税局(IRS)把FBI搞不定的、杀人无数的黑帮传奇人物、号称“芝加哥之王”的阿尔·卡彭送进监狱的原因。因为其财产明显超过收入、且无法举证财产已纳税,所以因逃税罪被起诉,最终因隐瞒个人收入罪被判11年监禁,罚款5万美元。
而我国目前的税收法规,还是要求税务局就纳税人的收入举证具体从哪个环节逃税才能追征税款。这也导致了目前我国税务机关对个人无法通过豪宅、豪车、大额个人账户转移等个人财产信息去反推纳税人是否如实纳税,即使获得了纳税人有大量金融资产且纳税无法覆盖的情况下,仍然无法直接认定纳税人有逃避税行为。
最后是“吹哨人”制度。高额奖励举报人是全球通用的方法,在欧美叫做“吹哨人制度”。特别是在美国,自1867年以来,美国国税局(IRS)便得到授权可以给予偷税漏税检举者奖励。2006年通过的法律,更是让美国国税局增强了处理检举者信息的能力,并提高了奖金。如果检举者举报的逃税额在200万美元以上,那么在提供了证据后,检举者可以得到追回资金30%的奖励。
“吹哨人制度”为举报人带来大量奖金及巨大荣誉,将企业员工对危害社会行为的举报,视为对社会做出的重大贡献。安然公司的员工莎朗·沃特金斯举报安然舞弊,甚至可以导致美国第七大能源公司安然和为其做审计的世界五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倒闭,使得“五大”从此变成了“四大”,这就是著名的“安然事件”。她本人也成为了《时代杂志》2002年的年度风云人物之一。
向美国税务局举报瑞士银行帮助美国客户逃税的前瑞银集团员工布拉德利·比肯费尔德,已经获得了1.4亿美元的举报奖金,且未来还将会有更多的奖金入账。
2002年时代周刊年度人物:“吹哨人”——美国世界通讯的辛西亚·库珀(左)、安然事件的莎朗·沃特金斯(右)、美国联邦调查局的科琳·罗利(中)
以郑爽案为例,这些年公司法实施了像注册资本认缴制、股权对赌、代持合法化、同股不同权等大量新制度,但是这些制度并没有考虑过与税法的对接,目前税收相关规定也没有明确如何处理这些新政策。如果没有内部人员举报,税务局仅据外部信息很难知情,而举报奖励过低严重削弱了知情人的举报动力。
不过,我国整体的法律氛围就是不鼓励举报的,依据《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令第18号规定,只有举报超过一个亿时才能获得封顶10万元的奖励,奖励比例0.1%,与美国的30%相比,激励效果只能是聊胜于无罢了。
但是,最近这种风气可能会被扭转,如同为经济类举报的被执行人资产举报,2021年11月8日福州市长乐区发布一起执行悬赏公示,最高可获得20%到位金额的悬赏奖金,可能高达一亿元。既然民间诉讼都可以设定这么高的举报奖励,那么逃税这种涉及刑法的犯罪行为通过高额举报奖励来打击更具有合理性。
总之,罗马城不是一日建成的。我国目前的情况肯定不可能立即放弃增值税等间接税,转而依靠以所得税为主的直接税。但是,在增值税以票控税的模式已然无法适应时代的发展时,借鉴一些更符合信息化时代的征管手段,既可以消除间接税的征管漏洞,又可以增加直接税的税收收入,进而增强税收公平性,何乐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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