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06证券简称:恒银技术公告号码:2021-050
关于恒银金融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资产减值准备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银金融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举行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通过了《关于2021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议了《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下的要求
一、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运营成果,公司计划对各种相关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和损坏测试,为截至2021年9月30日合并报告范围内的相关资产做好适当的损坏准备。
公司在2021年9月底对可能出现损坏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损坏测试后,计划在2021年1-9月对资产损坏损失15,879,603.04韩元进行如下估算:
单位:人民币
二、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资产处置和资产受损准备金准备将减少2021年前第三季度的总利润,异常资产受损准备金将减少2021年前第三季度的总利润15,879,603.04韩元。这个数据没有被审计,对公司2021年的影响最终是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中确认的金额为基础的。
第三,说明此次资产损坏准备金的依据和原因
(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确认标准
如果对个别金额较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款、其他应收款)进行了单独的损坏测试,则有客观证据表明,根据未来现金流现值低于帐面值的差异估算预期的信用损失。
如果单一金融资产不能以合理的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信息,公司将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应收帐款,根据组合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组合的标准如下:
1、应收账款。
根据账龄组合,公司参考过去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对当前情况和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绘制应收账款老化和整个期间预计信用损失率图表,计算预计信用损失。
2、其他应收款
根据上述标准,2021年1-9月公司补充了应收账款预计信用损失7,192,481.89韩元,其中应收账款预计为7,120,230.68韩元,其他应收账款预计信用损失72,251.21韩元。
(二)存货实现净利润的确定依据和存货下降价格准备的估算方法。
库存可实现净额是库存预计销售价格减去完成时预计产生的成本、预计销售成本和相关税后金额。在确定库存的可行净值时,在获得的确凿证据的基础上,考虑库存持有目的和资产负债表未来问题的影响。(威廉莎士比亚,温斯顿,库存,库存,库存,库存,库存,库存,库存)。
资产负债表日、库存是根据成本和可实现净值中哪一个较低的原则来衡量的。对库存全部或部分陈旧或售价低于成本等原因无法收回其成本的部分,准备库存价格下降。库存下降价格准备提取为个别库存项目的成本高于可行净值的差额。对于可直接用于销售的库存,例如库存商品和可用于销售的材料,该库存的预计销售价格减去预计销售成本和相关税后,将确定净可实现值。对于库存(如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其可实现的净值由生产成品的预计销售价格中预计完成时产生的成本、预计销售成本和相关税后金额决定。
根据上述标准,2021年1-9月,公司补充了库存下降价格准备8,687,121.15韩元,其中原材料价格下降准备7,828,592.58韩元,库存商品价格下降准备5,891,993.71韩元,商品回收价格发布。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计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2021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审议后认为,公司此次资产减值准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此次资产减值准备有助于按照审慎原则,在2021年9月30日前更公平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运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合理。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此次资产减值准备以审慎性原则为基础,充分公平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同意此次资产减值准备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资产减值准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资产减值准备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此次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审慎原则,公平反映了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合理,独立董事没有发现有损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准备公司这次资产受损的拨款。
七、监督官的意见
监事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的资产减值准备与公司的实际情况一致,资产减值准备与公司的实际情况一致。
后,更能公允地反映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审核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特此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2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八道30号 恒银金融科技园A座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21年1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需凭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凭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凭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凭股东的证券账户卡、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二)登记方式:
1、现场登记: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登记地点为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八道30号恒银金融科技园A座五楼会议室。
2、信函及电子邮件登记: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的扫描件,并请注明联系电话。采用信函及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2日(星期五),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5:00。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伟
联系电话:022-24828888、022-24828086
电子邮箱:cashway@ca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1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人,注册会计师1,7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00人。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05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0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宋刚先生,200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谭小青先生,199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宏疆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3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签字会计师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措施详见下表。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与信永中和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60.0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50.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00万元,与2020年度审计费用相比没有变化。
二、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将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信永中和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执业资质,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审议程序,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构成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审计工作的需要,经审慎判断,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科技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2021年5月20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预案》,同意以公司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6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有关规定,在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为保持会计指标的前后期可比性,公司以调整后的股数对2020年度的每股收益进行了重新计算。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江浩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伟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三)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8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1日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在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八道30号恒银金融科技园A座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江浩然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董事滕飞先生、江俊杰先生、张云峰先生,独立董事孙卫军先生、赵息女士、高立里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务指南》、《第一百零一号 上市公司季度报告》等有关规定,公司按要求编制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1-9月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5,879,603.04元,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为15,879,603.04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董事会认真研究,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审计费用根据审计工作情况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于2021年11月16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52)。
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9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1日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在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八道30号恒银金融科技园A座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永国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共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发生。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运行,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独立、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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