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安徽英佳酿酒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英家贡酒
股票代码:603198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安徽英佳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佛子岭镇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佛子岭镇英家集团
股份变动的性质:股份捐赠(减少)
签署日期:2019年1月2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由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股权变动报告》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已获得签署本报告的必要授权和批准。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股权变动报告》,本报告充分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安徽英家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的持股变动情况..
四.在《捐赠协议》中的相关股份转让手续完成后,权益变更才会生效。
动词 (verb的缩写)股权的这一变化基于本报告所述的信息。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其他任何人不得被委托或授权提供本报告未列明的信息,并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第一节解释
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以下缩写在本报告中解释如下: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安徽英佳集团有限公司
2.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佛子岭镇
3.注册资本:263,360,958元
4.法定代表人:倪永培
5.经营范围:投资各行业及其他资本市场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种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住宿餐饮行业;洗浴服务;保健服务;舞厅娱乐服务;会议展览服务(仅由分支机构经营)(对于依法需要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二、持有其他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以上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英佳集团不持有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份。
第三节减持目的
本次股权变更的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欢迎集团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回馈社会,促进革命老区慈善事业的发展。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拥有迎驾贡酒权利的股份。如果未来相关权益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享有权益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英家酒厂的控股股东英家集团。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英家酒厂总股本为800,000,000股。英佳集团直接持有英佳酒厂637,265,850股无限制股份,占英佳酒厂总股本的79.66%。英佳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倪永培先生持有英佳酒厂638,849,850股股份,说明英佳酒厂英佳集团并未以其他间接股份形式持有英佳公九股份。
二.捐赠基本情况(一)捐赠协议主要内容
1.股份捐赠数量
英嘉集团无偿捐赠给英嘉基金会的股份为英嘉酒厂4000万股无限制流通股,捐赠股份金额占英嘉酒厂总股本的5%。
2.其他安排
本协议生效后,赠与人和受赠人应相互配合,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就标的股份的约定赠与程序进行相关审核确认工作。2019年7月16日前,捐赠人应将目标股份转让给受赠人。
3.协议生效
本协议由双方出资人于2019年1月25日签署,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次拟捐赠的股份没有限制转让;本次股份捐赠没有附带特殊条件,也没有补充协议;双方出资人都没有行使股份表决权的其他安排;对于捐赠人在英家酒厂拥有权益的剩余股份,捐赠人之间没有其他安排。
第五节上市股票前六个月的交易
在本报告签署之日起的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买卖英家酒厂的股票。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相关规定如实披露本次股权变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披露但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参考文件
一、参考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3.捐赠协议
二.参考文件的位置
安徽英佳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徽英佳集团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19年1月25日
附表
简化权益变动报告
安徽英佳贡酒有限公司
简化权益变动报告
上市公司名称:安徽英佳酿酒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英家贡酒
股票代码:603198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安徽六安英嘉慈善基金会
地址:六安市霍山县佛子岭镇庙冲路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佛子岭镇庙冲路
股份变动的性质:股份捐赠(增加)
签署日期:2019年1月2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由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股权变动报告》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已获得签署本报告的必要授权和批准。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股权变动报告》,本报告充分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安徽英家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的持股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除本报告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安徽英佳酒业有限公司的任何权益..
四.在《捐赠协议》中的相关股份转让手续完成后,权益变更才会生效。
动词 (verb的缩写)股权的这一变化基于本报告所述的信息。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其他任何人不得被委托或授权提供本报告未列明的信息,并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第一节解释
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以下缩写在本报告中解释如下: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安徽六安英嘉慈善基金会
2.地址:六安市霍山县佛子岭镇庙冲路
3.注册资本:1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陈
5.经营范围:扶持困难职工、帮助社会弱势群体、开展救灾活动、专项慈善救助、资助困难学校和学生、资助农村基层组织公益事业(二)信息公开义务人及其主要负责人董事基本情况。
上述部分董事在英家集团和英家酒厂的主要职务或关系简述:张华女士是英家酒厂实际控制人倪永培先生的妻子;程培华先生,英佳集团工会主席;丁宝中先生是英佳集团纪律委员会秘书;张平先生是英佳集团党委副书记,张华女士的弟弟;秦海先生,英佳集团副总裁;杨先生,英家酒厂总经理;朱红霞、陆正贤、袁德金、程娟为英佳集团员工;李少棠、刘学成、蒋梅和夏锦华是欢迎酒的工人。
二、持有其他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以上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已与英佳集团签订《捐赠协议》并作为赠与收到英佳酒厂5%的已发行股份外,未持有或控制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5%以上的已发行股份。
第三节增持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捐赠颖家公九股份的目的是用于慈善事业。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继续减持拥有迎驾贡酒权利的股份。如果未来相关权益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权变更方式
英家基金会以赠送的方式收到英家贡酒的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
本次股权变更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英家公九的股份;本次股权变更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英家公九4000万股无限制股份,占英家公九股本总额的5%。
三.这次股权变动
2019年1月2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英佳集团签订《捐赠协议》,约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收到英佳集团持有的英佳酒厂4000万股无限制股份作为赠与,占英佳酒厂总股本的5%。
此次股权变更后,英家基金会持有英家酒厂4000万股股份,占英家酒厂总股本的5%;英佳集团持有英佳酒厂597,265,850股股份,占英佳酒厂总股本的74.66%。英佳集团及其一致行动倪永培先生持有英佳酒厂598,849,850股股份,占英佳酒厂总股本的74.86%。
第五节上市股票前六个月的交易
自本报告签署之日起的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未买入或卖出英甲工久股票。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相关规定如实披露本次股权变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披露但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参考文件
一、参考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负责人及其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二.参考文件的位置
安徽英佳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徽六安英家慈善基金会
签署日期:2019年1月25日
附表
简化权益变动报告
股票代码:603198证券简称:颖家公九公告号: 2019-002
安徽英佳贡酒有限公司
股权变更即时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权变动属于控股股东同意捐出公司部分股份,不涉及二级市场减持
保持,不要接触投标报价
股权的变更不会改变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一、本次股权变动的基本情况
安徽英佳酿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9年1月25日收到本公司控股股东安徽英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佳集团”)和安徽六安英佳慈善基金会(以下简称“英佳基金会”)的通知。英佳集团与英佳基金会签署了《捐赠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或“协议”)
本次股权变更前,英嘉基金会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任何利益;此次股权变更后,英佳基金会直接持有公司4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
二.双方捐赠者的基本信息
1.关于捐助者的信息
名称:安徽英佳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倪永培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佛子岭镇
经营范围:各行业投资及其他资本市场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种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住宿餐饮行业;洗浴服务;保健服务;舞厅娱乐服务;会议展览服务(仅由分支机构经营)(对于依法需要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收件人的情况
名称:安徽六安英嘉慈善基金会
法定代表人:陈
地址:六安市霍山县佛子岭镇庙冲路
经营范围:救助困难职工、帮助社会弱势群体、开展救灾活动、专项慈善救助、资助学校和贫困学生、资助农村基层组织公益事业
三.捐赠协议的主要内容
1.股份捐赠数量
英佳集团无偿捐赠给英佳基金会的股份为公司4000万股无限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
2.其他安排
本协议生效后,赠与人和受赠人应相互配合,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就标的股份的约定赠与程序进行相关审核确认工作。2019年7月16日前,捐赠人应将目标股份转让给受赠人。
3.协议生效
本协议由双方出资人于2019年1月25日签署,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涉及的后续事项
1.此次股权变更后,英佳集团持有公司597,265,8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66%,仍然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因此次捐赠而发生变化。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股份捐赠未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股权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相关规定如实披露了本次股权变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适用法律规定应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避免对本次股权变动报告内容产生误解。英嘉集团和英嘉基金会发布的简要股权变动报告于当日在上交所(www.sse.com.cn)网站披露。
4.股份捐赠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后,方可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公司将密切关注此事的进展,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宣布。
安徽英佳酒业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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