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杨成
核心提示
杭州钢贸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明和10个人一起,用3%的返利从长沙钢贸公司业务员那里买了增值税发票,然后用6%的返利交给别人赚差价。涉案金额高达10多亿元,造成国家税收损失超过1.5亿元,最终于今年1月落网。
华盛在线-三相都市报3月18日报道,三家钢贸企业法定代表人张明经商不放心,专心倒卖增值税发票,实际非法获利近千万元。
今天,长沙市公安局通报了公安部监管的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案20余人受到严惩,包括张明在内的8名主犯被判刑、罚款。
[交易]
钢铁企业业务员销售发票
30出头的张明是杭州三家钢材贸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杭州很多从事进出口贸易的企业都跟他有“业务”——虚开增值税发票。
“增值税发票不能造假。张明手里的发票是从长沙钢贸企业业务员手里以3%返利购买,再以6%返利转给别人赚取差价。”长沙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第六大队民警刘勇军说,张明通过的发票面值高达4亿元,他获利1000万元。
因为长沙很多房地产商不要钢材发票,业务员囤积大量高面额发票。
2011年至2013年,张明与黄峰平、张爱军、吴国文等一起,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将湖南袁泉公司等18家长沙钢贸企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给杭州中汽公司、山东新鹏公司等9家单位,涉案总金额超过10亿元,造成国家税收损失超过1.5亿元。
[指]
伪造蒙蔽了税务机关
“像吴国文这样的普通业务员,一年半就赚了80万。”警方称,张明为了掩盖犯罪事实,骗取税务机关的信任,安排收单单位通过企业账户向开票单位“货款”。实际上,吴国文、饶明华、王彪、杨红等人扣除了约3%的开票费,然后通过个人账户转账转回收单单位,制造了资金流动假象,欺骗税务机关检查。
2013年5月,长沙国税稽查局得到一条重要线索,长沙某公司向山东新鹏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68张,涉案金额600多万元。
专案组通过对财务数据的认真审核,迅速发现长沙几家公司向杭州、广东等8个省的12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张明和他的兴趣伙伴进入了警察的视线。
经过3个月的调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0多亿元的案件得到解决。警方前往广东、杭州、武汉、襄阳、枣阳等十多个省市进行抓捕,涉案20余人陆续落网。
[判断]
八名主犯被判处罚款
2015年1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长沙市公安局经济侦查支队查处的“5·27”特大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作出判决。对8名主犯判刑罚款,没收非法所得。被告人张明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40万元;被告人黄峰平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0万元;被告人吴国文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30万元;被告人饶明华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20万元;被告人谭攀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
法律规定
非法出售发票可追究刑事责任
很多人知道卖假发票是违法的,但对卖真发票的违法性没有准确的认识。据资深法律人士介绍,非法销售发票不仅指销售可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和抵扣税款的伪造和未经授权的发票,还包括销售普通消费发票,包括餐饮和运输发票。因为,非法销售真普通发票会危害国家税收征管体系,也会危害销售假发票。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非法出售普通发票100张以上,或者门票总面额40万元以上的,应当提起刑事诉讼。目前,非法销售汽油票、出租车票、公共汽车票等大量销售真发票的案件,已逐渐成为非法销售发票罪的一种重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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