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银保监会微信公众号公布了《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关于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并通报了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奔驰汽车金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具体来说,奔驰汽车金融与“四项犯罪”有关。宣传资料没有明确说明贷款商品供应商。服务价格信息披露不符合要求。关于消费者信息许可使用的格式条款不符合合法、正当和必要的原则。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没有得到正确实施。
银保监会表示,奔驰汽车金融的这种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消费者信息安全风险。奔驰汽车金融已经按照监管要求进行了整顿。
新经济观察团发现,目前与奔驰汽车金融相关的第二次侵权行为“服务价格信息披露不符合要求”方面已经将价格公示放在了网站上。
但是在奔驰汽车金融公示价格表上,大部分服务都被标记为“免费”。提前还款需要支付贷款本金 3%的提前还款。拖欠利率是补贴前贷款年利率50%补贴前贷款年利率,即1.5倍补贴前贷款年利率。
据梅赛德斯-奔驰金融网站介绍,梅赛德斯-奔驰金融提供的贷款购买车服务有四种,其中“仙后仙后仙后-圣地享受”方案和“常客专属-圣地享受”方案由梅赛德斯-奔驰租赁有限公司提供。金融贷款方案和“性时代出口”方案由奔驰金融提供,年金利按单利法计算。在没有金融贷款优惠政策的情况下,金融贷款方案标准年利率为12.78%(12-60期)。
如果购买了价值21.28万韩元的A 180 L车型,金融贷款方案将预付20%作为36期,每期偿还5149韩元,贷款171840韩元,利息总额13339韩元,年利率4.99%。另外,别地支付定金0韩元,每月4088韩元,融资费用金额21480韩元,后金95865韩元。
这样比较起来,别地的享受似乎更合算。但是消费者请注意,圣地属于融资租赁服务,车主购车后车辆所有权属于奔驰租赁车,消费者只有使用权,租赁期结束后必须支付后付款才能获得车辆产权。过期后,融资租赁公司有权处置车辆。
在实际贷款业务中,如果不区分贷款服务、实际利率、贷款购买车和金融租赁,经常会发生纠纷。
2019年4月,“奔驰女性车主坐在新车引擎盖上哭泣,诉说权利保护”的视频在网络上广泛传播。女车主反映的新车质量问题、4S店因犯规收取“金融服务费”等引起舆论关注。
那次事件发生后,西安市高新区市场监督部门先后对双方退车退款协议的情况进行了核实和调查。奔驰也停止了西安“丽斯塔”4S店的销售运营。对于“金融服务费”问题,银保监会要求北京银保监局进行调查,包括通过经销商非法收取奔驰金融服务费。
此后,奔驰金融多次受到惩罚。2019年9月,梅赛德斯-奔驰金融因“在外包活动管理上存在严重不足”,被北京市银保监局处以共80万韩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021年11月,梅赛德斯-奔驰金融因核心业务系统中断,业务连续性管理不善,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北京银保监局罚款40万韩元。
去年11月3日,在黑猫上,用户提出投诉,奔驰车辆租赁被涌向“车贷”的问题。
调查信息显示,奔驰汽车金融成立于2005年9月,注册资本接近70亿韩元,戴姆勒股份公司和戴姆勒大中华区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拥有52.2%和47.8%。其业务涵盖梅赛德斯-奔驰品牌的轿车、轻型车、卡车和smart品牌的所有车型。全国260多个奔驰授权经销商和面向中国消费者的定制金融贷款和车辆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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