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公报》、《东方网》等香港媒体报道,涉嫌在6月21日煽动和包围警察总部的黄之峰、林朗彦和周挺昨天在东区法院再次受审。
黄之峰在申请保释期间离开香港前往欧洲,并计划参加意大利议会和欧洲议会的听证会,了解香港的最新情况。
地方法官李茜指出,会议并不重要,并拒绝批准他离开。
根据香港多家媒体此前的报道,黄之峰等人违反了保释条件,但当时的首席法官李茜没有追究他们,只是警告大家遵守所有保释条件。
黄之峰的个人简介:
黄之峰(1996年10月-),男,是香港反华大乱人士,香港人心目中的秘书长,“学习民智”的召集人之一,“占领中国”的发起人之一,其父黄伟明是公民党成员。
2017年8月17日,香港高等法院判处黄之峰等重大非法“占领”参与者,并判处黄之峰6个月有期徒刑。
2019年8月30日,黄之峰在去南地平线地铁站的路上被警察逮捕。据报道,警方以三项罪名逮捕了黄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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