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现场
东莞阳光网络新闻(前媒体记者李江华)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喜欢网上竞标,买自己喜欢的商品,住在胡歌的方老师也有这种习惯。今年4月,他在网上花了20多万美元买了一个“大东西”,买了手就会后悔。因为他买的是30套
今天上午,东莞市第一人民法庭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庭审中,原告方认为网络拍卖的标的应该是法律、行政法规允许买卖的物品或财产权利,而本案拍卖标的是没有房产证的小产权房,不具备商品的流通性,不得作为拍卖标的,拍卖合同无效,被告应返还其二十六万元的拍卖款。
拍卖页面
被告方辩称,其拍卖的涉案房产为合法建筑,是委托拍卖人的合法财产,且在网上的拍卖详情中已提醒、告知竞拍者该房产为小产权房,转让的是集体用地使用权,原告购买后才提出小产权房不能买卖的问题是违约行为,所以不予退款。
庭审中,原被告围绕“拍卖合同是否有效”展开了激烈辩论,针对双方的分歧,法庭将审核相关证据后择日进行宣判。
法官提醒,消费者在网上竞拍时,一定要谨慎从事,特别是价值贵重的拍卖品,要看清楚网络拍卖合同的内容和拍卖详情后再下手,以免出现类似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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