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7月20日),南京市消费者协会举行了金融消费维权专门委员会一周年工作年会和新闻发布会。
会上总结了当前金融消费维权的八大难点,包括提前还贷需要付违约金、理财产品变成保险产品等。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巡视员、市消费者协会会长王之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调研员、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董国成,以及专委会委员、各区消协秘书长、金融行业代表和相关媒体参加了活动。会上,董国成就专委会一周年的工作作了总结报告。这一年来,专委会通过金融消费维权服务站接收投诉信息602条,14个工作日内纠纷解决率达80%。组织了“金融行业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促进金融机构主动承担消费维权主体责任,在推动“新消费”中发挥积极作用。举办了“凝聚你我力量,携手决胜小康——2020年南京金融业新服务赋能新消费年度活动”,推动实现消费者权益保护共建共享共治,探讨构建良好的金融新服务格局。通过市消协官方网站、南京消协以及南京消费公众号发布典型案例,在警示经营者的同时,教育引导消费者正确、合理维权。印发了第十一版《南京居民金融知识普及蓝皮书》,针对广大消费者开展金融消费教育。开展了第二届金融行业十佳网点服务标兵评选,通过典型选树工作,激励全行业窗口服务人员争先创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启动了《2021年金融服务典型案例分析汇编》编撰工作为纠纷调处和消费教育工作提供借鉴。
会议还总结了金融消费维权服务站投诉处理情况及典型案例,并通过短片的形式发布。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
1、提前还贷需要付违约金;2、暴力催收;3、贷款把关不严;4、贷款多收手续费;5、银行未履行告知义务,导致信用受损;6、信用卡无故冻结,不能分期付款;7、买银行理财产品成保险理财;8、办信用卡被操作成贷款等等。
南京市消协副秘书长 曹炜向记者介绍了这样一了案例:“马先生来电称他在南京某银行幕府东路支行准备存钱,由于ATM机坏了于是去了柜台办理存钱业务,经理推荐一年存一万,共存五年的理财产品,但当天没有购买成功。几天后再次去银行,办理完业务后却没有获得纸质协议,待保险公司发短信过来才得知,该产品是存5年3.6%利息的保险产品,不是想要购买的储蓄型理财。马先生想退掉保险产品,但银行告知要承担违约金等损失。无奈之下,马先生致电金融消费维权服务站,希望能退掉该保险产品,不承担违约金。”
最终,服务站工作人员在接到投诉后,和该银行进行了沟通。三个工作日后,马先生打电话向服务站反映银行已联系他可以退保,感谢服务站为消费者所做的工作。
南京市消协提醒:推销理财产品应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三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及其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应当对投保人进行需求分析与风险承受能力测评,根据评估结果推荐保险产品,把合适的保险产品销售给有需求和承受能力的客户。
记者获悉,为进一步发挥先进分子的示范带动作用,2021年,南京市消费者协会继续组织开展了“第二届金融行业十佳网点服务标兵评选活动”,经单位推荐、网络投票、专家评审、市消协秘书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荣获第二届金融行业十佳网点服务标兵杨玥等10名同志予以通报表彰,并颁发奖杯及证书。
下一步,金融专委会将继续做好投诉纠纷处理工作,加强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不断提升维权效能;围绕中消协“守护安全,畅通消费”年主题,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履行商品和服务监督职能,组织典型案例发布和网点服务标兵评选,促进行业整体提升;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开展走访座谈和消费者体察活动,畅通交流渠道、强化消费信心。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 孙茂强 通讯员/王芙蓉 编辑/李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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