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小区逐渐成为人们的主要居住地,部分小区存在房地产纠纷,业主与房地产公司之间的矛盾频繁发生,纠纷该如何妥善解决?
7月2日下午,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人民法院党员、副院长宋俊一行三人来到博乐市克尔根德罗加,就房地产纠纷案件诉讼前调解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
座谈会现场
座谈会上,街道负责人对辖区内物业矛盾纠纷的基本情况、矛盾原因、存在的问题等进行了详细介绍。博乐市人民法院就去年在克尔根卓街道成功调解的一批物业合同纠纷案件,分享了在办理物业纠纷的做法与经验,通过以案说法、现场解答、法律宣传等形式成功化解了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对立情绪,避免矛盾激化,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立案庭负责人孟明介绍说:“博乐市人民法院建立了多元解纷机制,诉前调解是当前人民法院的重点工作,积极与街道、社区、村队进行对接是人民法院发挥审判职能的创新,其目的是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的工作格局。”
博乐市人民法院、克尔根卓街道就如何充分发挥社区解纷功能,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提升诉源治理效果等问题达成共识:
一是确定将涉及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列入社区先行调解范围,由法院对社区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充分发挥社区解纷功能,利用多元化解机制将矛盾纠纷解决在社区内,提升诉源治理效果;
二是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适时开展工作指导,对于矛盾重大的物业服务纠纷,建议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及时上报,由所属街道、社区牵头,其他联动单位参加,及时化解处理;
三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选取相关典型案例,通过开展巡回审判、集中宣判、组织物业公司和小区业主参加旁听庭审等方式,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博乐市人民法院立足审判实际,创新审判方式,采取全程调解、巡回审判、案后回访等多种措施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节约了司法资源,成功的化解了纠纷,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座谈会后,克尔根卓街道干部表示,有了法院的专业指导和鼎力相助,辖区内的矛盾得到了有效化解,居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得到了提升,多元解纷机制使社区调解工作迈上新台阶。(道·朱力加尼丁 续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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