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话题广场 > 房产专区 > 物业

【2016业主与物业纠纷】西宁一业主被物业告上了法院,法院这样判决..

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住宅小区业主与房地产公司之间的各种矛盾纠纷逐年增加,业主因房地产公司服务不足而拒绝缴纳物业费的事件也在增加。

2018年,黄女士因不满新入驻小区物业公司的服务,此后,再也没交纳过物业费。

拒交物业费,业主被起诉

“我要跟你们反映一下,咱们小区停车位设计不合理,垃圾清理也不及时……”

“房子住了这么多年,消防设施都是坏的,应该由业主维修,还是有人来担责?”家住西宁市城西区某小区的黄女士多次向小区物业公司——新宁物业公司(化名)反映问题,但物业公司没有任何作为。

2016年,新宁物业公司接管了黄女士所住的小区,并于当年10月、12月,与小区业主委员会分别签订了《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书》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据此,新宁物业公司取得某小区的物业服务资格。

一开始,黄女士连续两年按时交纳物业费、采暖费等相关费用。可是随着新宁物业公司在服务中的问题越来越多,黄女士心生不满。“绿化不达标,消防门、安全门不合格,门禁系统经常失灵,存在安全隐患。物业公司对电梯广告费、小区维修基金不公示,进出车辆管理混乱,卫生清扫不及时,找物业公司反映,一直都得不到解决。这么多问题,物业公司不解决,还怪我不交纳物业费?”黄女士说。

物业公司多次上门催要物业费,均遭黄女士拒绝,之后双方矛盾不断升级。2020年,黄女士收到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传票,新宁物业公司以不交纳物业费为由将黄女士告上法庭。

新宁物业公司请求法院,判令黄女士支付拖欠的物业费(含公摊电费)6591.7元、取暖费15462.99元、违约金22041.57元,共计44096.26元。

不满物业服务,能否拒交物业费成争议焦点

法院经审理查明,新宁物业公司具有物业服务(二级)资质。2016年与西宁市城西区某小区业主委员会分别签订了《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书》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取得了某小区的物业服务资格,并未违反法律、法规,合法有效。

黄女士是某小区业主,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黄女士具有约束力。故新宁物业公司与某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黄女士具有约束力。黄女士提出的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存在不足,属于合同履行瑕疵,不属于合同法中的根本违约,黄女士不能据此拒绝履行交纳物业费的合同义务。根据物业公司服务中存在瑕疵,可酌情减除黄女士违约金。

2020年11月,城西区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被告黄女士于判决书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新宁物业公司支付物业费(含公摊电费)6591.70元、取暖费15462.99元、违约金6612.47元,共计28667.16元。

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2021年3月,黄女士上诉至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城西区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将本案发回重审;新宁物业公司退还多收和预收的违约金4792元。

4月26日,西宁市中院开庭审理此案。黄女士在法庭上陈述:“收到一审判决书后,我去物业公司交纳费用才知道新宁物业公司计费时间段和计费金额有误。2020年至2021年4月15日时间还没到就提前收取物业费、采暖费和违约金不符合法律规定,新宁物业公司把未到时间、尚未产生的费用都纳入欠费并计算违约金是错误的,我应该只承担2018年的违约金。2020年多次交纳费用但被物业公司拒收,所以也不应收取2019年的违约金。”

新宁物业公司辩称,公司是按照合同约定计收违约金,黄女士已交纳2016年和2017年的费用,是知道交费标准的,一审法院酌情认定的违约金数额是正确的,请求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

经过对一审案件的认真梳理,通过上诉双方的陈述,西宁市中院认为:黄女士为某小区居住业主,小区业主委员会与新宁物业公司签订的相关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黄女士具有约束力。物业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黄女士享受了物业服务,亦应承担合同约定交费义务。黄女士认可自2018年起未交纳物业费、取暖费等费用,现新宁物业公司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向黄女士主张自2018年起拖欠的物业费及取暖费等费用于法有据,应予支持。对于黄女士主张新宁物业公司多收违约金的上诉理由,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向业主或使用人预收,逾期交纳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费用的3‰收取滞纳金。合同中约定了业主逾期交纳物业费、取暖费应承担滞纳金,黄女士未按约定交纳相应费用,长期拖欠物业费及取暖费,应承担违约责任,原判决基于合同约定的滞纳金过高,酌情判令黄女士承担延期交费的违约金并无不当,应予维持。综上,黄女士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判决结果正确,应予维持。

服务瑕疵,不能成为拒绝交费理由

物业费的收取是物业公司管理的痛处,外部需要面对小区业主的不满,以各种理由延期交纳或者不交物业费,内部运营又需要钱,为业主提供更好服务。

进入“民法典时代”,物业公司服务和相关企业、社区居民等各方更应该适应新规。青海军辉良剑律师事务所律师黄良彪告诉记者:“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民法典合同编调整的是因合同产生的民事关系。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的法律依据,也是界定建设单位、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契约基础,物业服务合同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物业公司的服务具有公共性,收取物业费是用于整体物业设施的维护保养、正常秩序维护所必需的费用,个别业主拒交物业费的行为,不仅损害了物业公司的利益,也损害了其他正常交费业主的利益,不利于物业公司整体管理。

黄良彪说:“物业公司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服务义务,其提供的物业服务能够维持小区各项基本功能的正常运转时,业主就应当履行对等的交纳物业费义务。物业服务如存在瑕疵,只能引起物业费的部分减免,并不能完全免除业主交纳物业费的义务,不能成为业主拒交全部物业费的理由。

来源:青海法制报

编辑:李雪

1.《【2016业主与物业纠纷】西宁一业主被物业告上了法院,法院这样判决..》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2016业主与物业纠纷】西宁一业主被物业告上了法院,法院这样判决..》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fangchan/2096653.html

上一篇

万科物业业主体验专题之万科的物业…

下一篇

《物业管理条例》中所称业主是指专题之物业行业中“物”是谁的?谁说了算?

2016业主与物业纠纷看这里!西宁一业主被物业告上了法院,法院这样判决..

2016业主与物业纠纷看这里!西宁一业主被物业告上了法院,法院这样判决..

2016业主与物业纠纷相关介绍,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住宅小区业主与房地产公司之间的各种矛盾纠纷逐年增加,业主因房地产公司服务不足而拒绝缴纳物业费的事件也在增加。 2018年,黄女士因不满新入驻小区物业公司的服务,此后,再也没交纳过...

【2016业主与物业纠纷】专题物业与业主之间的“恩怨”如何了?这些案例一定看

【2016业主与物业纠纷】专题物业与业主之间的“恩怨”如何了?这些案例一定看

2016业主与物业纠纷相关介绍,资料来源:河南日报网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朱青史通讯员赵东良 近年来,房地产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不断增加,已成为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之一。 全省法院通过完善繁简分流机制,把诉讼标的较小的物业纠纷案件纳入小...

关于2016业主与物业纠纷我想说业主与物业常见的纠纷有哪些你知道吗?(附经典案例)五)

关于2016业主与物业纠纷我想说业主与物业常见的纠纷有哪些你知道吗?(附经典案例)五)

2016业主与物业纠纷相关介绍,业主很久没有离开家了,到底要不要交相关费用? 典型案例 黄老师一家离开以前住的小区,空了很久。 黄先生搬离后,认为自己没有享受到物业管理服务,便不再缴纳物业费。为此物业公司将业主周先生起诉至法院,称黄...

【2016业主与物业纠纷】业主与物业常见的纠纷有哪些你知道吗?(附经典案例一)

【2016业主与物业纠纷】业主与物业常见的纠纷有哪些你知道吗?(附经典案例一)

2016业主与物业纠纷相关介绍,业主不缴物业费,物业公司能否擅自停水停电? 根据我国《民法典》最新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员支付物业费。 达到当天最大量API KEY 超过次数限制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

2016业主与物业纠纷专题之业主与物业常见的纠纷有哪些你知道吗?(附经典案例一)

2016业主与物业纠纷专题之业主与物业常见的纠纷有哪些你知道吗?(附经典案例一)

2016业主与物业纠纷相关介绍,业主不交物业费,房地产公司会无故停电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最新规定,业主应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员支付物业费。 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

关于2016业主与物业纠纷我想说业主与物业常见的纠纷有哪些你知道吗?(附经典案例)三)

关于2016业主与物业纠纷我想说业主与物业常见的纠纷有哪些你知道吗?(附经典案例)三)

2016业主与物业纠纷相关介绍,车辆在小区被刮走的房地产公司到底该不该承担责任? 典型案例 刘某住在一个小区,这个小区是注册的三级资质的房地产公司管理。 刘某将私家轿车停放在物业公司指定的停车位上,并按时缴纳了停车管理费。 某天,刘...

【2016业主与物业纠纷】专题业主与物业起纠纷,他们这样处理,巧妙化解

【2016业主与物业纠纷】专题业主与物业起纠纷,他们这样处理,巧妙化解

2016业主与物业纠纷相关介绍,业主和房地产公司就像一对“冤家”。由于双方往往站在自己的立场考虑问题,房地产纠纷频繁。 襄阳市房产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过一起物业纠纷案例,说明只要双方换位思考、互相理解,“冤家”也能成朋友。...

【2016业主与物业纠纷】小区物业费纠纷法院38个裁判规则(附真实案例)

【2016业主与物业纠纷】小区物业费纠纷法院38个裁判规则(附真实案例)

2016业主与物业纠纷相关介绍,转向:立正方法 [实质性要点] 1.建筑物垄断部分产生的费用和收益由垄断部分的所有者承担和享有,不存在费用分担、收益分配问题。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具有所有权,并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即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