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7日凌晨,怀柔区北方镇一出租屋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租客小某从出租屋二楼摔下受伤,随后在转移过程中死亡。小某家人认为房东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将他告上法庭,索赔损失共计93万余元。日前在怀柔法院庙城法院开庭审理。
“那天我睡到半夜,听到‘咣当’一声,东西掉了下来。”房东高某的妻子王(音)回忆说,事发当晚她被噪音吵醒。她起身发现租客小某躺在医院里。当时小牟已经不省人事,王立即报警,叫了救护车。
小某被送到怀柔医院和朝阳医院治疗。经诊断,坠落造成颅骨骨折和脑脊液漏耳。经调查,警方认定肖高处坠落空,排除杀人可能性。
由于家里经济条件有限,医生谈过之后,小牟的家人放弃了在北京的手术,决定用救护车把小牟送回山东老家治疗。途中,小某不幸去世。
考虑到房东高未能为房客提供安全的居住环境和设施,他应负全部责任。肖的五名亲属向怀柔法院起诉高,要求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家属生活费、精神损失费共计93万余元。近日,怀柔法院庙城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但在法庭上,双方都无法恢复事发时的状况。由于事件发生在凌晨,没有任何目击者,民警外出时,小某被送往医院,现场损毁严重。只能确定,小某是从医院北屋楼顶平台摔下来的。高说,小的出租屋就在南屋。虽然两栋楼之间有一条通道,但南房的设施可以满足生活的需要,所以萧并不需要深夜去北房的顶层。
高认为,小牟是半夜自己去的北房楼顶平台。作为一个在医院租了一年多的成年人,应该意识到危险。根据警方审讯记录,事发前小某与妻子有视频通话。据高说,不排除是小某接电话走神,不小心从楼里掉下来。根据医院的病历,小某住院期间,医生已经和家人沟通过手术的事情,最后家人决定放弃手术。由此可见,小某的死亡并不是摔伤的必然结果,放弃手术的决定会对其死亡产生一定的影响。如果当时他的家人尽全力去救他,小某可能还有生还的希望。
“小某家经济条件有限,家里想把他转到老家,费用会低一些。”肖家人的一名律师表示,肖家人因经济原因放弃了在北京的手术。当时租的房子没有相应的护栏和警示牌,晚上也没有照明,这就是小某从楼里掉下来的原因。所以楼主要负全责。“租房,生活区至少要安全。”
该案没有在法庭上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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