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某高校“女学生在食堂打鱼举报阿姨”事件持续发酵。10月25日晚18时许,成都文理学院宣传中心工作人员向本报表示,涉案“食堂大妈”季某某为该店经营者,未被罚款2万元,网上也没有辞退。事后该店未停业整顿。
10月25日下午,成都文理学院回应“食堂大妈被罚款”。
25日早些时候,微博网友@ Live成都爆料,成都文理学院一女学生在学校食堂吃饭时,曾让食堂阿姨帮她刷卡付账。女学生通过微信将餐费转给食堂阿姨后,举报对方私收现金,导致食堂阿姨被学校罚款2亿元,记者获赔2000元。
25日下午6点,成都文理学院@成都文理学院官方微博发布公告称,涉案商家“曹氏鸭脖”位于学校第一学生食堂。10月18日下午16时50分左右,“曹氏鸭脖”经营者季某某违反其与食堂管理公司四川宾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之间的管理规定,擅自通过微信向学生收取22元餐费。经核实,没有出现“食堂大妈罚款2万元”的舆论,也不存在“举报人奖励2000元”的事实。
2016年12月,成都文理学院后勤部发布通知,禁止在食堂窗口使用微信和支付宝,违规罚款2万元。图片来自网络
该报注意到,事件曝光后,网上流传着成都文理学院后勤部发出的通知、成都文理学院的一壶饭菜、百威轩食堂2016年12月的饭菜。
通知称,为加强校园商店和食堂窗口的规范管理,严禁在商店和食堂窗口送餐,严禁使用支付宝、微信、美团外卖等公共平台在食堂窗口支付餐费。一经发现并核实,将处以20000元/次的罚款,校园商店和食堂窗口将严格遵守学院的管理规定。
关于上述通知内容,学校宣传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图片确实是2016年学校发的,目前已经作废,通知内容与食堂大妈违反微信征集被学校罚款2万元无关。
上述工作人员向本报重申,“食堂阿姨罚款20000元”“举报人奖励2000元”均为谣言,下一步将追究谣言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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