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重启“商对公”业务。记者4月3日从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了解到,截至3月28日,全省共有24名申请人,其中11人符合条件。
据统计,符合“商转公”业务条件的11名申请人,贷款金额主要在30万元至50万元之间。其中,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申请3件,30万元至50万元范围的申请7件,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申请1件,主要集中在海口、三亚等地。据报道,在之前“商改公”业务中不符合要求的13名借款人中,主要是没有产权证、原商业贷款未结清的情况。根据要求,申请不动产产权证,并获得银行同意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是借款人申请“商转公”贷款的条件之一。“部分员工由于多种因素尚未办理产权证。由于商业银行不同意结清贷款或员工没有能力结清商业贷款,导致部分员工无法结清贷款并取消担保,无法申请“商转公”贷款。”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贷款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建议,具备上述情况的借款人,应先办理不动产产权证,同时与商业银行确认是否能够结清商业贷款,或者在具备商业贷款结清能力后,再申请“商对公”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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