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吃河豚到死,总有商家在一些海外水产市场卖河豚。/晨报记者杨梅
记者徐一飞
晨报讯河豚因其肉质鲜美而有毒,一直是普通人传说中的美味。但近几年,在一些消费者网站上经常能找到卖河豚的高端餐厅,让人怀疑河豚被解禁了。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申,禁止食品经营者销售河豚。
自古以来,中国就有“吃一口河豚,闻天下绝鱼”的说法,令很多人向往。但是因为河豚毒性很大,所以也有“拼命吃河豚”的说法。早在1990年,卫生部颁布的《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第三条就明确规定:“河豚鱼具有剧毒,不得流入市场。”2010年,该《办法》被废止,一度被视为解除河豚禁令的信号。2011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发布了《关于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河豚鱼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严禁任何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工生产新鲜河豚鱼。
尽管如此,河豚总是出现在市场上,一些餐馆和相关网站也可以找到人均消费300元以上的以河豚为招牌菜的店铺。对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厅近日在回复相关问题时再次强调禁止销售河豚。
答复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应有的营养要求,不对人体健康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河豚含有河豚毒素。虽然不同物种的河豚毒素存在明显差异,但其食品安全风险相对较高。河豚鱼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此外,目前的食品标准没有涵盖河豚及其毒素的限量要求。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整合工作安排,国家卫生计生委已将“新鲜河豚鱼中河豚毒素的测定”和“液相色谱-荧光检测法测定水产品中河豚毒素”的标准纳入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整合项目计划,并纳入“水产品中河豚毒素的测定”。在相关标准发布前,为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禁止食品经营者销售河豚。销售河豚鱼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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