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晨报》昨日,重庆市公安局交通巡警总队通过微信官方账号“重庆市交通巡警”发布消息,就重庆市区高峰时段桥梁隧道过峰通知征求公众意见。
重庆交巡警表示,公众咨询时间为2021年1月4日至1月11日,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反馈意见或建议。
为进一步缓解我市市区交通拥堵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对市区部分桥梁、隧道实行车辆高峰时段通行。现通知如下:
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中心城区高峰时段桥梁隧道跨高峰交通的通知
非高峰交通时间
工作日为早高峰7:00-9:00,晚高峰17:00-19:30,每天共4.5小时。
跨高峰交通范围
过峰车:所有重庆注册和非重庆注册的车。
跨峰地区:高家花园大桥、复线桥、石门大桥、嘉华大桥、渝澳大桥、嘉陵江大桥、曾家岩大桥、黄花园大桥、前石门大桥、朝天门大桥、东水门大桥、长江大桥、长江大桥复线桥、菜园坝大桥、鹅公岩大桥、真武山隧道。
跨高峰交通规则
根据工作日汽车牌照的最后一个阿拉伯数字,相应的规则如下:
周一:1、6高峰流量;
周二:2、7峰过关;
周三:3、8峰过关;
周四:4、9高峰流量;
周五:5和0过峰。
其他规定
周一至周五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当日不实行高峰交通;如因法定节假日将周末改为工作日,当日不实行高峰流量。
下列车辆不受高峰交通限制:军车、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出租车、工程救险车、应急救援车、公共汽车、公路车、校车、旅游大巴、运钞车、邮政专用车、殡葬车、新能源号牌车、20座以上公交车等从事城市公共应急救援的车辆。
对残疾人驾驶的车辆实行记录交通管理。
违法和禁止执法
违反高峰交通法规当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车辆进行查处。
本通知自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施行。
电话:023-63753122
电子邮件:jdcqjxj@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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