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290股票简称:华谊电器号。:Pro 2017-059
华谊电气有限公司
关于接待浙江证监局
《行政监察办法决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2017年5月27日,华谊电器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先生、张先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行政监管办法的决定》(证监发[2017]31号)(《关于向华谊电器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发出警示函的决定》),主要内容如下:
“最近,我局在日常监督和现场检查中发现贵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年度业绩亏损前公告披露不及时
2016年,贵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42.16万元,同比下降180.53%。你公司没有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发布业绩预测,直到2017年4月10日才发布亏损前公告。
二是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规范
自2016年4月29日至2016年5月11日,贵公司将平陆红狮毛风电场项目建设募集资金2亿元及该期利息存入公司总账户。
宁夏平罗五堆子风电场项目未按原计划完成。你公司没有对项目的可行性和预期收益进行重新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项目,也没有在最新的定期报告中披露项目进展情况和出现异常的原因。
贵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第二十五条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和张分别是贵公司的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应对上述违法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贵公司首席财务官、时任董事会秘书张予以警告。你公司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规范操作意识,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勤勉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对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我会(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行政监督措施不得中止。"
公司高度重视《决定》中提出的上述问题,将严格按照浙江证监局的要求,督促相关人员认真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操作意识,切实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同时,我们将全面梳理相关情况,进一步加强相关信息披露制度的实施,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提高规范操作水平。
特此宣布。
华谊电气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31日
股票代码:600290股票简称:华谊电器号。:Pro 2017-061
华谊电气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法定代表人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华谊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的议案》,选举陈梦烈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主席。详见本公司于2017年5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www.sse.com.cn》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017年5月27日,根据上述决议,公司董事会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工商变更完成后,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陈梦烈先生。除法定代表人变更外,公司《营业执照》的其他登记事项保持不变。相关注册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13248305N
名称:华谊电气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地址: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中信大道228号
法定代表人:陈梦烈
注册资本:759,903,511元
成立日期:1998年12月31日
经营期限:1998年12月31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R&D,生产销售室内外高压断路器及附件、高压负荷开关及附件、接地开关系列、高压隔离开关及附件、变压器、预装变电站、梅花触头系列及附件、配电自动化设备及系统、热控设备及系统;工程服务;技术咨询服务;R&D高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的生产、销售、安装、调试和技术咨询,风力发电机的生产和销售,风电场的开发和建设,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和允许经营的除外)。(依法必须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宣布。
华谊电气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31日
股票代码:600290股票简称:华谊电器号。:Pro 2017-060
华谊电气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监管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作为华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在2011年承担了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监管。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监管期将于2016年12月31日结束。由于公司筹集的资金尚未用完,东海证券仍有责任对公司进行持续监管。东海证券最初委任吴训贤先生及徐世峰先生为本公司持续监管的保荐代表人。
2017年5月27日,公司收到东海证券关于更换华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继续监管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函。前持续监管保荐代表人徐世峰先生离职,无法继续从事公司持续监管工作。为确保持续监管有序进行,东海证券任命保荐代表人张一圣先生接替徐世峰先生的持续监管工作。
此次变更后,公司继续对保荐代表人吴训贤先生和张一圣先生进行监督(简历附后)。
特此宣布。
华谊电气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31日
附件:张一圣简历
张一圣先生,硕士学位,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现任东海证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助理,曾参与金国实业重大资产重组、广东荣泰非公开发行、AVIC动力控制非公开发行、华谊电气非公开发行、前山制药机械非公开发行、亿利普配股、东光微电子IPO、华丰股份IPO、新鸿泰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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