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发布了《关于整顿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
其中,要求规范租赁服务收费,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赚取房屋租金差价。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与出租人续订合同的,不得再次收取佣金。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届满,除合同约定的费用外,剩余租金和押金应当及时返还承租人。网友说:
站直:政策好,走路偏。
大大大大大大:二房东,三房东。
L Ya同意了:我觉得首先要跟租房者普及什么是房产中介,什么是二房东,什么是合租公寓(二房东优化版),什么是农民的房子,什么是业主的物业业主。想出一句骂,大部分都不知道找谁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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