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发布新的金融法规。7月20日征求意见稿公布仅两个月后,《商业银行金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正式草案于9月28日发布,即日起实施。
虽然新的财务管理规定是新的资产管理规定的重要配套规定,但市场希望尽快出台,但速度仍然太高。
监管机构指出,与征求意见稿相比,官方稿没有收紧规定,所有调整都是合理的,在符合新的资产管理规定的基础上更加宽松,因此提前发布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
与新金融法规相关的两个重要文件,即金融子公司和结构性存款,也正在紧张制定中。
监管机构表示,《商业银行金融附属机构管理办法》已经起草,将广泛征求意见。经过一定程序后,会对外开放征求意见。
下一步,银行通过子公司开展理财业务后,将允许子公司发行的公募理财产品直接投资股票,或通过其他方式间接投资股票。《办法》还将规定相关要求。
同时,银监会目前正在制定结构性存款业务监管要求,下一步将根据社会反馈进行修订完善,适时发布实施。
四个方面的调整
边肖注意到,官方稿和征求意见稿都有所调整,但调整幅度并不大。调整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
1.明确包括理财产品投资范围-ABN
根据《征求意见稿》,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可以投资于……银行间市场发行的信用资产支持证券和交易所市场发行的企业资产支持证券。
在这方面,市场一直怀疑资产支持债券是否不是信用资产支持证券,是否可以投资于理财产品。
根据官方草案,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包括在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也就是说,ABN肯定是包括在内的。
2.进一步区分公、私理财产品的需求
在流动性风险管理、压力测试和信息披露方面,正式草案进一步区分了理财产品私募和公募的要求,与其他类似资产管理产品的监管标准一致。
例如,关于压力测试的频率,官方草案明确规定,理财产品公开发行每季度进行一次,而理财产品私募不适用这一要求。
在信息披露方面,公共理财产品和私人理财产品的上市条款不同。
3.出售私人理财产品——引入投资冷静期
借鉴国内外常用做法,引入不少于24小时的投资冷却期。冷静期内,如果投资者改变决定,银行应顺应投资者意愿,取消已签署的销售文件,并及时返还投资者的全部投资资金。
4.渗透管理、金融投资管理、封闭产品定义和特殊区域销售
采纳市场意见,进一步明确相关要求,使相应条款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没有销售起点”
这将反映在财务辅助措施中
7月20日至8月19日,新的金融法规向公众开放征求意见。记者了解到,银监会收到的反馈有三个方面:
1.针对财务管理方法本身。理财产品投资范围、合作机构、销售起点、销售渠道、面对面购买、信息披露、结构性存款、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理财子公司业务规则等。
2.针对操作层面的具体问题。比如我们希望细化投资者风险评估问卷、产品风险评级、信息披露、财务会计报表模板等。
3.鉴于其他监管要求。比如税收政策等。,将交由银监会相关部门参考。
银监会对市场反馈进行了逐一研究,部分反馈意见已被纳入新金融法规正式草案,并在上述调整中得到体现。
财务管理子公司的管理措施也有一些建议可以采纳。例如:
——进一步降低市场机构反映的理财产品销售起点
在新的金融法规中,投资者的销售起步价从5万元降至1万元。记者了解到,在理财子公司的管理办法中,在监管方面不会设立销售起点,由市场机构自行决定。
——拓展销售渠道,将合法合规、合格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纳入金融投资合作机构范围
——个人首次购买理财产品,在银行网点面对面签约,不强制
-允许发行分级理财产品
而且金融子公司的业务规则流程也挺快的。
记者获悉,《商业银行金融附属机构管理办法》已经起草,将广泛征求意见。经过一定程序后,会对外开放征求意见。
继续征求意见稿
允许公共融资通过公共资金间接进入市场
官方稿和公募理财产品投资范围征求意见稿有一些文字上的修改。但值得注意的是,记者从监管部门了解到,这只是立法的技术性调整,并不是意义上的改变!
市场非常关注银行理财是否以及何时可以投资股市。边肖将为每个人普及它:
现行银行监管制度允许私人理财产品直接投资股票,但规定公共理财产品只能投资货币和债券基金。
官方稿延续征求意见稿内容:继续允许私募产品直接投资股票;在理财业务仍由银行内部部门进行的情况下,放开公募理财产品不能投资股票型公募基金的限制,允许公募理财产品通过投资各类公募基金间接进入股市。
同时,与新的资产管理规定相一致,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共证券投资基金不能再渗透到标的资产。
据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银行通过子公司开展理财业务后,允许直接投资股票或通过其他方式间接投资股票。相关要求详见《商业银行财务管理附属机构管理办法》。
在此之前,中国结算发布了修订后的《特殊机构和产品证券账户业务指南》,解除了此前银行理财从证券账户方面参与股票投资的限制。
结构性存款的监管要求正在修订和完善
据悉,对结构性存款和QDII业务的意见来自外资银行。
结构性存款在世界范围内普遍存在,无论是在法律关系、业务本质、管理模式、会计处理、风险隔离等方面,都与非担保理财产品“代客户融资”的资产管理属性有本质区别。
就结构性存款条款而言,新金融法规的正式草案与公众咨询草案没有根本区别。
据银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银监会正在制定结构性存款业务监管要求,下一阶段将根据此次公众咨询进行修订完善,适时发布实施。
与结构性存款和理财业务分开建立两个体系的好处是,可以更好地区分和明确结构性存款和理财业务的监管框架,促进结构性存款业务的规范发展。
而且在银行内部,资产管理部门一般负责理财产品,其他部门负责结构性存款,所以两个独立系统分开也有利于更好的明确银行内部的部门职责。
理财业务总体稳定,非标准比例也非常稳定
资产管理新规出台后,不少机构怨声载道,但权威数据显示,理财业务总体稳定,非标比例也比较稳定。
据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今年上半年银行理财业务总体运行平稳。截至6月底,银行非担保理财产品余额为21万亿元,7月底为21.97万亿元,8月底为22.32万亿元。
理财资金主要投资于债券、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标准化资产,约占70%;非标准化债务资产投资占比15%左右,总体保持稳定。
而且,记者了解到,这个比例已经持续好几年了。
下一步怎么办?
措施的出台不是终点,而是商业规范的起点。
银监会将继续构建理财业务支撑体系,不断完善理财业务监管框架,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为理财业务规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对于银行来说,过渡要求与新的资产管理规定一致,从新的资产管理规定的实施日期开始,到2020年12月31日结束。
过渡期内,银行新发行的理财产品应符合新的财务管理规定。同时可以发行旧产品对接未到期资产,但要控制现有理财产品的整体规模;过渡期结束后,违反规定的金融产品不得再发行或存在。
在具体实施中,新的财务管理规定要求银行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独立有序地制定自己的财务管理业务整改计划,明确时间安排和内部职责分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长签字后,报监管部门批准。
监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指导所有银行实施整改计划,并对提前完成整改的银行给予适当的监管激励。过渡期结束后,商业银行可以对因特殊原因难以转回报表的存量非标准化债务资产和尚未到期的存量股权资产进行适当安排,报监管部门批准后,可以安全有序地进行处理。
1.《银行出台理财新规 这个速度杠杠的》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银行出台理财新规 这个速度杠杠的》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keji/10301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