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12时25分,武汉市武昌区吴楠村发生一起恶性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胡某在面馆门口用菜刀砍死面馆老板姚某。警方迅速出动警力,犯罪嫌疑人当场抓获。此案目前正在审查中。
据知情人士透露,食客去面馆要了三碗面后,因为一碗面一元的差价与老板发生争执,随后发生肢体接触,悲剧发生。
怀疑妈妈:常年工作,脾气暴躁
据目击者曹的78岁婆婆说,当她听到挣扎的声音时,她跑了出去,看到一个男人砍伤了面馆老板。
她甚至很久都没有试图说服她。她只能眼睁睁看着面馆老板被砍死。"五年前离婚后,死者和他13岁的儿子相依为命。"死者的一位朋友说,死者姚忠于职守,他的票面价格写得很清楚。他没想到会被这个毒死。
记者了解到,犯罪嫌疑人胡是达州宣汉县三墩土家族乡龙湖村的一伙人。与重庆万州接壤的三墩土家族乡是喀斯特山区,大多数中青年农民外出打工。胡的家人多年前搬到大竹县牌坊乡买房并在这里定居。
胡的母亲冉小芳(化名)介绍说,胡性格不好,脾气不好。我在三墩乡中学上初中,但是因为成绩不好,初中没毕业就辍学了,十六七岁就开始出去打工。之前和表哥一起在外面修铁路。在记者拿到的报名表上,胡写的工作类型是汽车修理工。但是冉小芳说,胡不会修车,没有其他本事。
冉小芳告诉记者,胡今年回家过年了。但他没赚到钱,就让家里给他买了新手机,收了他300块钱。正月初十,承包西宁铁路工地的表哥给胡和他父亲胡大平(化名)买了回西宁的车票,但胡不肯跟父亲走,跑回了三墩乡老家。从那以后,胡和他的家人几乎没有什么联系。
冉小芳说,胡今年白白23岁,他还有一个妹妹,不到九岁。“我带小女儿在家读书,他们父子常年在外打工挣钱。”冉小芳说,因为父子俩都没文化没技术,赚的钱不多。而且胡脑子不好,脾气也不好,经常跑工地。六七天前,胡给母亲打过电话,但这两天电话打不通。
表哥:他父亲生病时,他受了伤
因为他们早些时候从三墩乡龙湖村搬走了,当地人对胡家了解甚少。但胡家的邻居告诉记者,胡家的儿子有颅骨问题。
距离西宁很远的胡大平,已经急了好几天了。自从离开家,儿子的电话基本打不通,胡也没有主动联系他。“听说他和几个老家的年轻人出去了,但是谁不清楚,他不会说实话的。”胡大平告诉记者,胡经常一个人出去,有时候在外面谈修车,有时候在发廊里谈理发。“我说我在阜阳一段时间,我说在武汉一段时间,我还说在东北,根本没有谱。”
记者在宣汉县三墩乡龙湖村采访时,当地村干部提供的胡残疾证明复印件显示,2010年10月25日,宣汉县残联出具了胡残疾证明,其残疾类别为“精神类”,残疾等级为“二级”,其监护人为其父胡大平。“他的病有好有坏,发作了也治不好。”胡大平说。
“只要他一回家,全家人都会躁动不安,连他父母都敢打。”胡的堂兄胡先生说,两年多来,他一直故意把胡带到建筑工地,因为他担心会给家里带来麻烦。胡这些年不怕任何人,但只有他表哥有所顾忌。但是“他们经常不听话,这两年和我打过几次架。”胡先生说,前年他在福建工地上的时候,胡打了他父亲,打伤了他几个月。
精神残疾的第二个层次是什么
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法医胡志强告诉记者,精神残疾是指各种精神障碍一年多没有痊愈,存在影响日常生活和参与活动的认知、情感和行为障碍的情况。在精神残疾中,精神分裂症所占比例最大。
精神残疾的次要表现为:适应行为严重障碍;大部分人不能自理,基本不与人交流,只与照顾者简单交流,能理解照顾者的简单指令,有一定的学习能力。
综合重庆时报和红星新闻
链接判断:
和残疾证没关系
是否承担处罚
据红星新闻报道,武汉“砍头事件”犯罪嫌疑人胡某持有二级精神残疾证明,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免除处罚。
据报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后,任何一方,包括侦查机关、家属和辩护人,都可以申请精神鉴定和刑事责任鉴定。
专家根据犯罪时的精神状态、犯罪行为、精神病史等综合因素,对犯罪时的精神状态和行为能力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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