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031证券简称:三一重工公告号: 2019-010
可转换债券代码:110032可转换债券简称:三一可转换债券
三一重工有限公司
股东权益变动即时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权变动主要是由于公司可转换债券转换、三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非公开发行、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行使等原因。,导致三一集团所持股份比例下降5.13%,以及本次股份转换前后的一致行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该股权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动
一、本次股权变动的基本情况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3月4日收到本公司最大股东三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一集团”)的通知:三一集团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债券(债券代码:137006,137017)持有人于2018年1月9日至2019年3月1日累计在上述期间,因本公司2016年度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三一集团及其一致行动在上述期间将其合并持股比例降低了5.13%。
本次股权变更前,三一集团及其一致行动持有公司股份3299521205股,占公司当时股份总数的42.89%,其中三一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824486121股,占公司当时股份总数的36.71%。
本次股权变更后,三一集团及其一致行动持有公司股份3055421391股,占当时公司股份总数的37.76%,其中三一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58023380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89%。
此次股权变更后,公司第一大股东没有发生变化,三一集团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股权变更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梁文根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三.这次股权变动
本次股权变更完成前后,三一集团持股数量和比例的变化及其一致行动如下:
四.涉及的后续事项
1.上述股权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动。
2.本次股权变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三一集团有限公司,上述股东股权变更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对股权变更报告的披露。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化股权变更报告。
特此宣布。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6日
三一重工有限公司
简化权益变动报告
上市公司名称:三一重工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三一重工
股票代码:600031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一集团有限公司
协同行动:梁文根、唐秀国、向、易小刚、毛忠武、、周
地址: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工业城
地址: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工业城
一致行动人:朱雀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朱雀三益文视一号证券投资基金”)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宁桥路600号5号楼217室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宁桥路600号5号楼217室
一致行动人:郭芙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代表“郭芙资产伟信一号混合资产管理计划”)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1287号1号楼3层333A室
邮寄地址:上海市大连路588号宝坻广场甲座19楼01-03
一致行动人:国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国鑫证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编号:(DX)国鑫-朝阳5号)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鑫证券大厦16-26层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0号深圳国际信托大厦803室
股权变动性质:本次股权变动主要是由于三一重工可转换债券转换、三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减持股份、三一重工2016年度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等原因。,导致三一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转换前后持股比例下降5.13%。
签署日期:2019年3月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格式与准则第15号——股权变动报告》(以下简称《准则第15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编制。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准则第15号》,本报告充分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的持股及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除本报告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任何其他方式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无利害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已获得签署本报告的必要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不违反或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的任何规定相冲突。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本报告未列明的信息,也未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共同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法律责任。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三一集团的主要股东如下:
三一集团董事及负责人
二.一致行动人情况(1)梁文根等7名自然人(2)朱雀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朱雀三益文石一号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朱雀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励华伦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
注册资本:11208.2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95762107U
经营期限从:长期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宁桥路600号5号楼217室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必须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朱雀股权投资的主要股东如下:
朱雀股权投资(三)郭芙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代表“郭芙资产伟信一号混合资产管理计划”)主要董事及负责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074847642J
企业名称:郭芙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格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亿元
经营期限:2013年8月13日至长期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1287号1号楼3层333A室
经营范围: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及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业务。依法必须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郭芙资产的股东是郭芙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郭芙资产(4)国信证券有限公司董事及负责人(代表“国信证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编号:(DX)国信-朝阳5号)
国鑫证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编号:(DX)国鑫-朝阳5号)基本情况如下:
客户:三一集团有限公司
经理:国信证券有限公司
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一致行动人关系说明(一)梁文根、唐秀国、向、易小刚、毛忠武、、周等七名自然人是三一集团的主要股东。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梁稳根等7名自然人与三一集团形成一致行动关系。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2015年7月8日上市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有关事项的通知》,三一集团、梁稳根、唐秀国、袁金华于2015年7月通过朱雀三英时第一证券投资基金增持三一重工股份6973.1917万股。三一集团通过郭芙资产伟信一号混合资产管理计划增持三一重工12,517,799股,三一集团通过国鑫证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编号:(DX)国鑫-朝阳五号)增持三一重工。12,531,833股;因此,朱雀三一神一号证券投资基金、郭芙资产伟信一号混合资产管理计划、国鑫证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编号:(DX)国鑫-朝阳五号)与三一集团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和一致行动人在其他上市公司拥有的权益份额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持有国内上市公司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的已发行股份外,梁稳根、唐秀国、向、易小刚、毛忠武、、周等7名自然人间接持有香港上市公司三一重工国际控股有限公司5%以上的股份,如下图所示:
第二节股权变更的目的
一、股权变更的原因和目的
此次股权变动的主要原因:2018年1月9日至2019年3月1日期间,三一重工可转换债券转换为股份,三一重工2016年度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导致三一重工总股本从7,693,052,383股。增至8,091,894,554股;三一集团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债券(债券代码:137006、137017)持有人在上述期间共交换244,252,314股。三一集团及其一致行动在上述期间将其合并持股比例降低了5.1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从本报告签署之日起至2019年3月19日,三一集团的可交换债券持有人可以独立交换股份,因此存在三一集团在此期间因股份交换而减持股份的情况。
此外,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存在增持或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意向。相关权益发生变化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股权变更方式
三一集团的持股因三一集团可转换债券持有人的交换而减少。
二.股权变更完成前后
三.这次股权变动
注:2018年1月9日至2019年3月1日期间,梁文根、、周、朱雀三一一号和国信证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股份没有变化,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化,这是由于三一重工在上述期间总股本增加导致持股比例下降。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享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权的限制
截至2019年3月1日,三一集团因可交换债券质押给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余额为873,765,630股,三一集团一致行动人向先生质押21,640,000股。此外,三一集团和一致行动者持有的公司股份没有其他质押或冻结。
第四季度前六个月买卖上市股票。
在本报告提交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和一致行动人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照相关规定如实披露本次股权变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法披露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名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三一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署日期:2019年3月5日
一致行动者声明
一致行动人签名:
梁稳根和唐秀国
向易小刚
毛忠武袁金华
周
一致行动者的声明和签名
一致行动人(盖章):
(代表“朱雀三益文石一号证券投资基金”)
一致行动者的声明和签名
(代表“郭芙资产卫星一号混合资产管理计划”)
一致行动者的声明和签名
(代表“国鑫证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编号:(DX)国鑫-朝阳5号))
第六节参考文件
三一集团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三一集团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身份证件;
第三,一致行动者的身份证件;
4.一致行动者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和身份证件;
五、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备查。
附表:
简化权益变动报告
填写表格的说明:
1.如果对照表中有列出的项目,请根据“是或否”填写检查信息。如果选择“否”,则必须在列中添加备注进行说明;
2.如果对照表中没有列出项目,则按“无”填写;
3.如需添加备注,可注明并填写在栏内;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者。信息披露义务人超过一个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编制并提交股权变更报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三一集团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人签名:
梁稳根和唐秀国
向易小刚
毛忠武袁金华
周
签署日期:2019年3月5日
(代表“朱雀三益文石一号证券投资基金”)
(代表“郭芙资产卫星一号混合资产管理计划”)
(代表“国鑫证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编号:(DX)国鑫-朝阳5号))
股票代码:600031证券简称:三一重工公告号: 2019-009
可转换债券代码:110032可转换债券简称:三一可转换债券
三一重工有限公司
股东质押股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2019年3月4日,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三一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向先生关于股权质押的通知。详情如下:
因个人资金需要,向先生将其持有的706万股无限制流通股(占公司2019年3月1日股本总额8091894554股的0.087%及公司36621189股的19.28%)质押给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3月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已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
截至本公告日止,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6,621,18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53%;向先生质押股份总数为2164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67%,占其所持股份总数36621189股的59.09%。向先生具有较强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股份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宣布。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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