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在市人大常委会官网公开征集。《条例(草案)》明确规定,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住院期间,其独生子女所在单位每年应给予累计不超过20天的哺乳假,在规定假期内视同出勤,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奖励。
现在第一批独生子女的父母年纪大了,孩子面临的护理压力越来越大,尤其是两个独生子女组成家庭后,面临着双方赡养四位老人的困境。一段时间以来,设立独生子女哺乳假的呼声很高。
网友点评
很多网友表示希望落实。
延伸阅读:16个地方推出“独生子女育儿假”!哺乳假的时间因地而异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福建、广西、海南、湖北、黑龙江、淮安、广州、重庆、四川、河北、山西、河南、宁夏、内蒙古、云南、xi等至少有16个地方出台了“独生子女育儿假”的具体规定。
哺乳假的时间长短因地而异。此外,湖北、黑龙江、四川、宁夏、广州等地也规定非独生子女可以享受这一待遇。
去年年底,在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对《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进行了三审。《条例》第二十一条明确鼓励用人单位在老年人住院期间,给予其子女和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员一定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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