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4日电(记者蔡燕红)国家税务总局今天获悉,在通常被称为“国税与地税合并”的税制改革方案出台后,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组织了多次内部调查、培训和座谈会,改革的具体时间表和路线图已经基本明确。很多省税务部门都在积极准备上市。
今年两会期间,中央下发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改革税收征管体制。为了降低征管成本,理顺职责关系,提高征管效率,为纳税人提供更好、更高效、更便捷的服务,将省、副省级国税和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辖区内各种税收和非税收入的征管职责。此外,《方案》还明确,为了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的征收管理效率,将由税务机关统一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种社会保险费。
国税和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体、省政府为辅的双重领导管理体制。国家税务总局要会同省委、省政府,加强党对税收系统的领导,做好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优化税收组织体系和各级税收征管职责,按照“瘦身”与“健身”相结合的原则,完善结构布局和权力配置,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
据了解,1994年以前,税务征收机关没有国税或地税,由税务局负责征收全部地方税和非税收入。收了岁入,中央从总量里拿。这种制度设计的弊端是,税务局往往把税收变成非税收,因为中央政府的划分主要是以税收为依据,所以中央政府收入的比重持续下降,1993年下降到22%的历史新低。
1994年,中国开始分税制改革,将所有税种分为中央税收、地方税收和分享税收三类。比如当时把消费税当中央税收,把营业税当地方税,把增值税当共享税。与此同时,税收征管体制也进行了改革,即在包括省、市、县在内的所有地方,都建立了一套属于中央的垂直征管机构,称为国家税务局;同时,在省级政府的垂直管理下,应设立一套税务机关,称为地方税务局。当时整个税务系统人员接近100万,这个“百万大军”根据业务范围自主选择国税或地税。税务系统也成为中国唯一实行平行垂直管理和属地管理的职能部门。
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对中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种制度一方面继续调动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培育地方财力;另一方面,极大地丰富了中央财政实力,充分显示了“集中力量办大事”的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数据显示,1994年至2017年,全国财政总收入从5200亿元增加到17.2万亿元,增长32倍以上;GDP总量从4.88万亿元增长到82.7万亿元,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特别是信息化税收征管方式的快速发展,国家及时做出了国税和地税合并的决策。这个决定表面上看只是税制改革,但实际上会对中国未来的经济发展和政府行为产生深远的影响。兼并意味着地方政府必须改善商业环境和服务来吸引企业,而不是依靠税收激励来发展地方经济。国税和地税合并也会对其他部门产生一些间接影响。同时,合并强调被合并的税务局将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税收和非税收入的征收,税务部门征管范围的扩大将有助于消除之前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加强部分非税收入的征收。可以预期,社保基金的缴费收入将明显增加,这将有利于建立可持续的社保基金体系。
从更长远的角度来看,国家和地方税收的合并有利于形成规范高效的税收体系和减税政策的实施。特别是直接税的征收效率将得到有效提高,如现行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未来的财产税。这些直接税的增加也将为今后减少间接税奠定基础,从而增强中国税制的国际竞争力,大力促进制造业和实体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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