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看着几页按揭还款记录,李书华欲哭无泪...
这应该是一幅美丽的画面,在一段漫长的爱情长跑后,搬进婚房,结婚生子。
现在变成了“人去房空”。
而让他更难以接受的是:
分手才四个月,他就要和相恋12年的初恋打官司。
李书华是武汉江夏人。2005年,他在网上聊天时遇到了比自己小三岁的张宏莉。
“当时她在空窗口,家里发生了一些小变化。”李书华说,当他第一次见到张宏莉时,他爱上了这个美丽大方的女孩。在他的不断关心和追求下,双方很快建立了关系。
经过九年的异地恋,李书华终于在2014年初见到了这名女子的父母。
“有了房子,你就有了家的归属感。”同年1月,在征得女方家庭同意后,李书华首付18万元。她以张宏莉的名义,在江夏区蠡湖天地小区买了一套100平米的房子,总价51万。
李书华说他和张宏莉的关系当时很稳定,当时在他名下有一栋小房子。为了表示对女友的忠诚,购房合同和贷款协议上只写了女方的名字。
但这两年来,他一直每月还房贷2000多元。
然而好景不长。2017年7月,女友突然和他分手,因为在装修问题上有分歧。
财产的所有权允许双方向法院起诉
李书华因女友突然决定分手而受到沉重打击。正当他在为这段感情做准备的时候,女方告诉他,她准备退还之前的首付18万,已付的贷款和申请费7万多,以此来明确和他在房产上的关系。
这一举动遭到了李书华的强烈反对,他认为这个女人的做法非常不厚道。现在这个小区的房价已经涨到了每平米13000元,是买房时单价的两倍多,不能直接按当时的价格算。
“人要谈感情。”李书华说,买房的想法是他提出来的,首付和房贷都是他承担的。他之所以只写女方的名字,是因为想和她成家立业。
李书华与张宏莉就房屋问题进行了多次谈判,但未能达成一致。
到目前为止,李书华对这种关系仍然抱有幻想。他希望和女朋友复合,但对方拒绝的话,他希望“收回自己的房子”,所以愿意支付5万元作为补偿。
今年8月,李书华对张宏莉提起诉讼,希望返还该房产,江夏区人民法院受理。通过李书华提供的民事判决书,楚天都市报记者看到法院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记者联系了拒绝接受采访的张宏莉。但在此之前,张宏莉曾经说过
房子的首付和月供确实是李书华付的。
房子是谁的?
法院的判决有错吗?
听听专家怎么说
房子的产权无疑归女方所有
这房子属于这个女人
湖北点恒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亮认为,从物权法的角度来看,房子的所有权无疑属于女方。
2女方可以免赔
在双方感情的甜蜜期,以婚约为目的,男方出钱买房,女方出面登记产权,是受法律保护的礼物。现在婚约不存在,女方可以给男方一定的经济补偿。
我辛辛苦苦买了房子,
最后,你就和自己没关系了?
如何才能避免这种情况?
买房前先起草一份协议
陈亮说,由于房地产问题,情侣之间有很多法律纠纷。其实,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买房前可以先拟定一份协议,以明确财产归属。
2感情无价,不要一味迎合
武汉著名情感专家田心凌说,感情是无价的,不能单纯用金钱等物质条件来衡量。
结合具体案例,李书华为女性购房实际上是对双方感情的投资,但实际上,有时片面的努力并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
田心凌建议李书华应该从这段关系中吸取教训,认清自己,而不是一味地迎合女人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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