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山东省临沂市罗庄人民法院24日就被告杜天宇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一案举行公开审理。法院认定被告人杜天宇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6万元。
本院发现,2016年4月初,被告人杜天宇利用网络漏洞工具,植入木马,非法入侵山东省2016高考信息平台网站,取得网站管理权限,非法获取山东省2016高考考生个人信息64万余条。杜天宇通过QQ和支付宝向陈文辉出售了10多万条上述信息,获利1.41万元。通过从杜天宇处购买的上述信息,陈文辉组织多人进行电信诈骗活动,拨打1万多个诈骗电话,诈骗他人20多万元钱财,导致高考考生徐玉玉死亡。
本案审理过程中,法院充分保障了控辩双方的诉讼权利,公诉人当庭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充分表达了自己的辩护和辩护意见。被告人杜天宇自愿当庭认罪。经过法庭调查、辩论和被告的最后陈述,主审法官宣布休庭。合议庭评议后,报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当庭宣判,认定被告人杜天翼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违法所得和犯罪工具应当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案情回顾2016年8月21日,徐玉玉被诈骗电话骗走大学费用9900元,伤心欲绝,最终导致心脏骤停。虽然被医院抢救,但不幸去世。2017年2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督办的“徐玉玉电信诈骗案”被山东省临沂市公安机关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共同监督的徐玉玉电信诈骗案,被临沂市人民检察院终结,于2017年4月17日向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7年7月19日上午,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被告人陈文辉、郑金凤、黄金春、熊超、陈宝生、郑先聪、陈福迪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文辉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个人财产,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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