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研究的意义:如何走出案例
案例研究作为社会学实证研究的一种基本研究方法,历史悠久。托克维尔对美国民主和法国大革命的研究可以看作是个案研究的雏形。案例研究史上里程碑式的著作是马玲·诺斯基的名著《西太平洋的航海家》。根据他1914年至1918年在新几内亚的三次调查,他具体描述了新几内亚东部南部地块独特的“库拉”活动。通过描述库拉的交流圈,作者生动地展示了生活在这个地区的人们的生活。马玲·诺斯基对调查对象的选择、他的田野调查实践和这部经典的民族志著作,成为个案研究的初步范例。一百年来,在人类学和社会学的共同推动下,案例研究成为人文社会科学最重要的研究方向之一。
罗伯特·施泰克这样定义一个案例:
案例可以简单也可以复杂。它可以是一个孩子,一个儿童教室,也可以是一个事件,同时发生……它是众多案例中的一个,是一个“有界系统”。
斯特奇强调案例是一个“有界系统”。所谓“边界”,是指一个案件与其他案件及其环境的区别;所谓“系统”,是指一个案件的组成部分构成一个相对独立的单位。
根据研究目的,施泰克进一步将个案研究分为三种类型,即内在个案研究、工具性个案研究和多个案研究或集体个案研究。在内在案例研究中,研究者研究一个案例,并不是因为该案例具有代表性或者具有某种特殊性质,而是因为他们对案例本身的兴趣。在工具性案例研究中,研究人员更多地使用案例作为工具来讨论某些问题并得出一般性结论,他们对案例的兴趣被置于次要地位。多案例研究实际上是一种更极端的工具性案例研究,研究人员旨在研究一般或一般的情况,但对特定的案例不感兴趣。
传记、项目评估和临床诊断是典型的内部案例研究,它们都与传记、项目和患者有关。内在案例研究不追求一般结论,换句话说,不涉及“如何走出案例”的问题。但是人文社会科学的案例研究几乎不是这种类型。研究者再谨慎,再刻意限制自己研究结论的适用范围,其实也是有“出格”的学术野心的。这一点无需论证,只看大量案例研究的题目。例如,社区研究的先驱林德和他的妻子将他们的社区民族志研究命名为学术笔名“钟真”,但有意义地增加了一个副标题:“当代美国文化研究”。费孝通以他所研究的村庄的名字作为他在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的博士论文的题目,却不失时机地加了一个小标题:“中国农村地区的经济生活”(后来正式以英文出版时改名为《中国农民的生活》,中译本改名为《江村经济》)。这是案例研究作品最流行的命名方式:主标题+副标题,其中一种要么是案例名称,要么是研究的具体内容,而另一种则体现了研究者更宏大的概括,至少是概括的方向。
费孝通在进行江村调查时与村里的青少年合影(照片拍摄于1936年)
这样,“走出案例”就是人文社会科学案例研究的共同追求。但是,如何走出这个案子呢?虽然研究人员可以通过巧妙的命名安排在具体案例和案例之间建立一些模糊的联系,但如果我们想从微观的具体案例转向宏观的一般案例,方法论上的积极回应是必要的。
迪尔凯姆试图通过描述澳大利亚图腾制度来揭示原始宗教的基本形式。在解释为什么澳大利亚图腾系统可以代表整个原始宗教时,他指出:
我们所研究的宗教包含了宗教生活中最具特色的元素...可能有人会说,不管能延伸到什么范围,还是太窄了,不能作为上述归纳研究的基础。我们做梦也没想到忽略了这样一个事实:广泛的争论可以加强理论的权威性;然而,我们也相信,当我们通过精心设计的实验来证明一个定律时,我们所证明的是普遍有效的。如果科学家们在单一条件下成功地从可以想象的最原始的原生动物中发现了生命的秘密,那么由此获得的真理应该适用于所有生物,甚至是最发达的生物。因此,通过研究这些初级社会,我们可以成功地发现构成最基本的宗教概念的要素,我们没有理由不把这些最普遍的研究成果扩展到其他宗教。
涂尔干受自然科学的影响,认为人类社会和自然一样,有着同样严格的法律法规。因此,通过对一个案例的研究,我们可以洞察整个世界;从最简单的情况下得出的结论具有相应的普遍性,可以不受限制地应用于其他类似场合。即个案必须包含普遍规律,从个案发展普遍性是正当的。
同样,早期人类学家认为,正是对遥远地区人们生活的描述,才能揭示人类社会的本质;野蛮人的生活虽然简单原始,但却体现了人类社会的普遍和基本性质。正如弗雷泽所说:
人类学最广义的目的是发现一般规律,这些规律定义了人类过去的历史,如果自然是真正一致的,这些规律也可以定义人类未来的历史。
马玲·诺斯基的名著《西太平洋的水手》就是在上述思想指导下的产物。通过描述库拉的交流圈,作者生动地展示了生活在这个地区的人们的生活。他认为个人需求是社会组织和文化模式的来源,社会制度的存在就是为了满足这些需求。通过描述人们在原始社区的生活,我们可以了解宏观社会系统。换句话说,微观层面可以直接上升到宏观层面,从对微观生活的考察中得出的结论可以等同于对整个社会的宏观认识。
布洛维指出,传统的案例研究主要面临两种批评。第一个批评涉及到案例研究的意义:案例研究可能会提供非常有趣的结果,但不能解释它们有多普遍,这就是所谓的特殊性和普遍性的关系。第二种批评涉及分析层面:作为对社会情境中具体人际互动的研究,个案研究是微观的、反历史性的,往往忽视宏观因素的作用,这就是所谓的微观与宏观的关系。在案例研究的前期,杜宇和马玲诺斯基对这两个问题的处理都比较简化(更确切的说是信心)。然而,近年来,对这两个问题的传统案例研究的批评在空之前变得尖锐。这主要基于两个原因:一是现代社会的复杂性和异质性远远超过了以往的社会形态,微观个案研究已经不能作为理解社会的基本方式;其次,基于统计学的定量研究以其精确的计算和从样本到整体无可挑剔的推断使案例研究相形见绌,案例研究继续存在的合法性和意义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总之,案例研究的特殊性和普遍性,从微观到宏观的问题,都是对案例研究意义的回答——毕竟很少有学者会声称案例就是案例本身,研究者试图从一个或几个案例中发展出某种形式的概括。那么案例研究如何摆脱微观场景的局限,走向大景观呢?也就是如何脱离案件。在案例研究的历史上,研究者有四种方法来处理这个问题,即超越案例概括-类型学研究范式、案例概括-人类学解决方案、分析概括和扩展案例方法。
第二,两种常见的解决方案
至于案例研究能否以及如何从独特的案例转化为概括,常见的方法是以费孝通为代表的类型学研究范式和人类学家倡导的“案例中的概括”。类型学研究范式也可以称为“超越案例概括”。
布洛维是当代社会学重建和发展扩展案例方法的当之无愧的第一人。布洛维通过在赞比亚的一项实证研究解释了扩展案例法的应用。从1968年到1972年,他在赞比亚工作了四年。当时,赞比亚刚刚获得独立,该国大多数人口是文盲,严重依赖白人管理人员和专家。新政府致力于消除白人的优先权,发起“去种族化运动”,也就是所谓的“三分法”。根据政府的描述,这一努力非常成功。布洛维试图研究跨国公司面对后殖民政权的政策和战略。他在赞比亚铜带省选择了两家公司:英美公司和罗恩选择信托公司。这两家公司从殖民时代就已经存在,他们的政策和管理方式深深植根于殖民秩序。他是以铜役局人事顾问的身份开始研究的。
Blovi从两个角度研究了这个问题。从上层来看,他选择了年轻的人事官员进行问卷调查,调查内容涵盖了非洲矿工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这些官员目睹了三分法的风暴。布洛维每周与他们会面一次,讨论问卷调查和赞比西化的进展;然后在赞比亚大学读了两年研究生,招了一些大学生参加后殖民工作组织。从下层阶级的角度来看,布洛维从大多数非熟练和半熟练工人的角度来探索三重化。
研究表明,殖民时代虽然一去不复返,但殖民统治秩序并没有发生显著变化。虽然政府声称“三分法”取得了很大成就,但白人统治者主导经济领域的局面并没有多大改变。白人公司的回应符合政府的“三化”目标(管理层黑人数量上升,经济保持原有发展水平),同时实际上保留了对有色人种根据自身利益的歧视。白色公司的成功是通过两个策略实现的:第一,毯子赞比亚。这里指的是人事部门的三分法。一方面迅速实现了“三化”,另一方面消除了“三化”对白人员工的威胁和压力。第二,“影子赞比亚化”。指的是矿长职位的三分法。很多前白人矿长被安排担任矿长助理,但保留了原矿长职位的很多权力;安排黑人接替矿长,但同时又没有相应的权力。这就使得黑矿经理从属于助理矿长。
这两种方法有以下效果:(1)随着管理的增加,组织变得臃肿;(二)工人和他们的黑矿管理人员之间的矛盾增加了。那么问题就变成了:如果这两种方法破坏了经济组织,为什么还能存在?答案一定要在更广的范围内找到。(1)虽然政府鼓吹“三化”口号,但代表非熟练和半熟练矿工的非洲工会,只对提高工资和改善劳动条件感兴趣,对更换上层主管不感兴趣;(2)黑人矿长介于黑人下属和白人老板之间,是种族和阶级紧张的杠杆;(3)一方面,管理者试图通过控制管理层来加强对黑人的歧视,另一方面,他们试图在工人中使用黑人工人来降低成本。(4)赞比亚政府非常重视铜工业的发展,铜工业是国家的主要税源。政府愿意让移民来管理这个行业。他们有管理的经验和能力,但短期内黑人不可能具备这些条件。如果黑人充分就业,赞比亚政府将不会希望看到由于缺乏管理而导致的经济衰退。对于白人管理者来说,虽然有经济实力,但不能威胁政治权力。
弗朗茨·法农的“后殖民革命”理论指导了布洛维的分析。布洛维对跨国公司、矿工、赞比亚经理和局外人的分析,与法国农民对民族资本家、知识分子和农民的阶级利益的分析是一致的。布洛维将政府对不守纪律、懒惰和混乱的工人的指控转化为对新统治精英的反对,他们的奢侈和放纵来自快速的向上流动。至于工人本身,就是法农所谓“劳动贵族”的原型。他们追求自己狭隘的经济利益,很少关注种族歧视,把矿山国有化当成政府严明纪律的一种伎俩。布洛维所做的不仅仅是重新论证法农的阶级范畴,而是通过将宏观力量推动的从非洲进步到三分法的运动与维持阶级继承的微观过程联系起来,建立一个阶级地图。
从研究策略的角度来看,布洛维选择上层官员和下层工人进行独立研究,以发现宏观权力对微观生活的影响以及微观生活的变化对宏观权力的塑造。上层官员是宏观权力的代表,下层工人是微观生活的象征。通过对宏观和微观因素的考察,布洛维得出结论,殖民秩序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白人在经济领域主宰全国的局面并没有多大改变。通过对白色公司的具体考察和对公司与国家和历史关系的思考,他从宏观和微观因素相互作用的角度提出了解释。不难发现,他在研究对象的选择和研究过程中都兼顾了宏观和微观因素。而且,他从宏观权力的角度,而不是从工人命运和公司战略的具体位置,来探讨“三化”的本质。
综上所述,扩展案例法可以通过对宏观和微观因素的实证考察,实现对问题的深入理解。问题可以是大的也可以是小的,收集数据涉及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在分析时始终抱着反思的信条,不断观察宏观力量等因素对日常实践的渗透和影响。研究者俯视具体生活,从具体生活反思宏观因素的变化。通过宏观和微观因素的往复运动,可以解决问题。它跳出了案例研究的狭隘世界,解决了宏观与微观如何结合的问题。同时,通过理论重构,实现了其理论追求,体现了这一研究方法的价值。
值得注意的是,扩展案例法试图通过研究者立足点的转移来解决从微观到宏观的过渡问题,这似乎忽视了特殊性、普遍性和一般性之间的关系。但是,正如Blovi所指出的,它可以处理本文开头提出的关于案例研究的第一个批评:通过重构理论来生成一般规则,即用个别案例来观察和修正理论,然后生成新的一般规则。
四、走出案例:拓展案例法的实践
如果从方法论的角度分析概括证明了案例研究方法的生命力,那么拓展案例研究方法就是这一结论下具体方法的体现。分析概括的目的在于说明案例研究方法的魅力不在于用样本的结论来推断一般特征,而在于辅助理论建构的力量。
拓展案例法是一个里程碑,因为它走出了案件本身的狭窄范围,站在宏观场景,尤其是大权力领域,以一种居高临下的方式观察具体的日常生活;同时通过具体案例体现宏观因素,从而实现理论的重构。案例法之所以有可能扩展,是因为分析概括把它引向了一条正确的路径:从案例研究本身特有的逻辑来思考这个问题,尤其注重理论的作用。扩展案例法在分析概括的基础上向前迈进了一步:跳出个案,走向大场景。
在扩展案例法中,理论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反思的四个原则——干预、过程、建构和重建——的实现都需要理论的力量。理论指导着干预的方式,将情境知识建构为社会过程,并将社会过程置于更广阔的语境中。另外,理论重构是拓展案例法的目的。可见,扩展案例法的整个实施过程贯穿着理论的作用。透过宏观俯视微观,透过微观回望宏观,宏观与微观的双向互动需要理论作为指导,也构成了理论重构的源泉。布洛维拓展案例法的实践,给人印象最深的是他通过理论手段实现的一系列飞跃。除了前述的赞比亚研究外,布洛维还在芝加哥南部的一家工厂担任机器操作员,并在匈牙利的香槟厂、汽车厂和钢铁厂以及俄罗斯北部的一家小型家具厂工作。布洛维给我们提供的不仅仅是工厂的详细民族志,还有深入的理论对话。在芝加哥的工厂,他试图用葛兰西的霸权理论来发现人们对美国资本主义认可的根源。在匈牙利的工厂中,他结合了萨莱尼的阶级结构理论和科尔奈的短缺经济理论,探索了社会主义制度下工厂组织和阶级形成的特点。在俄罗斯工厂,他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商品和金融资本概念,发展了社会主义向资本主义转变的理论。在所有这些研究中,我们看到了20世纪末从独特到普通、从普通到宏大的历史主题的一次飞跃。
原发表于《中国社会科学》2007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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