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治体系
夏朝的国家机构直接来源于部落联盟机构,其特征为:
- 国家直接管辖的范围仅限于本氏族内部。超出夏后氏本部落之外,其他部落首领在自己的领地上,享有较为独立的管理权和统治权;对于夏后,他们则以臣服和纳贡的方式,表示其相互关系。
- 在政权形式及管理制度方面,具有专制、民主二重性,表明了国家制度开始由氏族民主政体向君主政体过渡。
夏后政权建立的国家是个原始的雏形国家,因其生产力低下、政治机构不完善、交通系统落后,所以夏后的势力局限于百十里内的王畿(jī)地区。夏畿(jī)以外的地区只能通过结盟和好的方式维持影响。这种局势是夏、商、西周,上古三代共有的国家特征。
- 官制
《礼记·祭义》言,“昔者,有虞氏贵德而尚齿,夏后氏贵爵而尚齿”,反映夏人对官位的重视,也从侧面说明夏代的职官已有明显的高低等级区别。后期文献中也提供了夏时已设大小官职的线索。
- 六卿:《尚书·甘誓》的“大战于甘,乃召六卿,王曰:嗟!六事之人,予誓告汝”和《墨子·明鬼》的“左右六人”中指的六事之人、六卿、六人,可能是类似周时的六卿,夏后左右掌管国家事务的六位大官。
- 百官:《礼记·明堂位》提到的“夏后氏官百”则是六事之人的下属官员。官百之“百”指数多,并非整数,但关于百官职位的记载寥寥无几。
- 正:夏时官职多称“正”,有掌管畜牧牲畜的牧正,掌管烹饪厨事的庖正,和专司造车的车正。
- 工:“正”官下面还存在称作“工”的小吏。
- 卜官:夏后可能还有专司占卜卜筮(shì)的“官占”。《墨子·耕柱》记载夏后启铸造陶鼎于昆吾时曾通过他的卜官,翁难乙,求问天神。
- 赋纳
《尚书》载“四海会同,六府孔修。庶土交正,厎慎财赋,咸则三壤成赋,中邦锡土、姓,祗台德先,不距朕行”,说四海之内的氏族部落都归附夏后,金水木火土谷六种物质皆受到治理,明晰各处田地的优劣,将其分入三等以决定赋纳数量,使得赋纳得其正而不偏颇,赐土、赐姓,根据方国部落与夏后氏关系之密切疏远定出封建的先后次序。
《禹贡》一篇又列出九州赋纳物品的具体情况,将物品数量分作上上、中上、下上、上中、中中、下中、上下、中下、下下九等;又根据与夏后氏都邑地理距离的远近分作甸(diàn )、侯、绥(suí)、要、荒“五服”。
- 甸服:距离夏都城五百里以内的方国部落是夏都城的主要粮食供应区。百里之内者赋纳带秸秆的谷物;再往外百里者赋纳禾穗;三百里外者赋纳带稃的谷物;四百里外者赋纳粗米;五百里外者赋纳精米。
- 侯服:距离夏都城五百至一千里间的方国部落是夏后氏的氏族诸侯部落的封地。先小后大,五百里至六百里为采地(即卿大夫的封地);六、七百里为男爵小国;八至千里地为侯伯大国。
- 绥(suí)服:距离夏都城一千至一千五百里为夏后势力所及的边缘区域。其三百里内的可推行掌管文化教育,二百里外的推行发挥武威卫戍。
- 要服:距离夏都城一千五百至二千里为夏后氏必须通过结盟交涉的方法而施加影响的区域。三百里内通过同盟和平相处,二百里外为夏民的流放地。
- 荒服:距离夏都城二千至二千五百里处为其他部落的疆域,与夏后氏只有间接的沟通。三百里内的是各少数部族,二百里外是流放地。
九等和五服的描述是周人对夏朝赋纳经济的看法,非必夏代实况。如铁、镂(lòu)不大可能是夏代所见物品,夏时期的诸侯爵位也无法考证。但是其中反映的一些看法,如夏后根据道途远近及各地生产情况来缴纳不同的产物,应当为夏代实况。
- 刑法
古文献记载夏时期已具备较完善的刑法制度。
《尚书·吕刑》中说道“穆王训夏赎刑作吕刑”,便是指周穆王将夏朝的《赎刑》作为制定周国刑法制度——《吕刑》的重要参考。
《左传》中引述《夏书》中关于夏时刑法载“昏、墨、贼,杀”,指触犯昏、墨、贼这三种罪过的人要判死刑。晋国叔向称这种刑法为“皋(gāo)陶之刑”。虽然死刑观念应在新石器时代早已产生,但禹的理官皋(gāo)陶可能是第一个将死刑法律化的人物。
夏后槐的“圜(huán)土”、商汤被夏桀(jié)囚禁的“夏台”便是夏时的监狱,为史书记录最早的监狱。圜(huán)土是一种原始的监狱,在地下刨挖圆形的土牢,在地上搭架篱笆圈围土牢。
2、军事制度
夏朝军事制度的具体情况因史料匮乏,难以考证,只得从战争史中窥视夏朝的军事制度。
《甘誓》启与有扈(hù)氏的战争的叙述中提到夏后召令六卿,六卿是六路军队之将领的统称,六卿各领一军,夏后拥有最高军权,指挥六卿,可见夏时已有军权集中的制度。《甘誓》记载了夏后启在准备讨伐有扈氏时发布的动员令,此乃中国历史最早的军法记载。
《司马法·天子之义》载,“旗,夏后氏玄首,人之执也。章,夏后氏以日月,尚明也。”似乎说明夏后的军队在战场上有旗手使用黑旗指挥,其兵卒以日月章符彼此识别。
结合文献记载与考古发现可知夏代有车兵和步兵两个兵种,当时还没有骑兵。夏时已有木制的马战车,车上的兵士分为左、右、御,御者驾驭战车、指挥作战,左右二排兵士守护御者。但就远古的生产力而言,马车的制造极为有限,只可供夏后或上级将领指挥使用,车兵也不会是战场上的主力。步兵是夏代军队的主要组成部分。
当时兵农合一,没有将军队职业化,和平时期从事正常的农业、畜牧活动,在战争时期变成军事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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