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男子吴某某和陆某某在使用木马软件盗取他人QQ账号和密码骗取他人钱财后,最近分别因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9个月和2年6个月。
吴某某和陆某某都是初中生,46岁。2013年5月,吴某某、陆某某、吴某合谋诈骗QQ,陆某某提供了户名为马某某的农行和建行的银行卡卡号。
同年5月17日下午,吴某某使用木马软件盗取受害者刘某某在澳大利亚的QQ账号和密码,然后登录账号,冒充刘某某在国内与哥哥刘聊天,谎称朋友父亲中风,国内急需用钱,要求刘某某想办法汇10万。
刘信以为真,就找在长沙工作的侄儿张某某要钱。同日,张某某通过工行向陆某某提供的农行账户汇款4万元,随后向建行汇款6万元。诈骗成功后,吴在广西某pOS机兑现,取出10万元。事后,吴收到赃款7.5万元,陆收到赃款5000元,吴收到赃款2万元。
2013年7月26日,吴某某、陆某某在广西北海市被公安机关抓获。(潇湘晨报记者肖通讯员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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